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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地方公共产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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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方性公共产品 第一节 公共产品的层次性 本节目录 一、公共产品的特征 二、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 一、公共产品的特征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是指公共产品通常是作为一个整体向社会提供的,它通常没有一定的计量单位,消费者消费公共产品一般不能自主选择消费的数量,而通常是所有的消费者都消费同样数量的公共产品。 一、公共产品的特征 萨缪尔森在1954年发表的论文《财政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作出的经典界定: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对应而存在的,它指的是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产品和服务。 这里所谓“共同消费性”是指公共产品是向整体意义上的社会成员提供的,由全体成员共同从公共产品中受益,公共产品所带来的效用是无法在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分割的,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它也被称为“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私人产品的数学表达式为: (i=1,2,3,…n) 在公示中Xt表示第t种私人产品所带来的效用, 表示的是第i个人从第t种私人产品中获得的效用。 即一种商品的总效用(Xt)等于每一个消费者所拥有或消费的该商品效用 的总和,这意味着私人产品是能在消费者之间分割的。 公共产品的数学表达式为: (i=1,2,3,…n) 公式中,Xt表示某种公共产品所带来的效用, 表示的是第i个人从该种公共产品中获得的效用。 即对于任何一个消费者来说,他为了消费而实际可支配的公共产品的效用 就是公共产品的总效用Xt,这意味着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之间是不可分割的。 公共产品的“共同消费性”特征,具体是通过公共产品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体现出来的。 二、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 公共产品是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产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一项公共产品被提供出来之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可以对其进行消费并且从中获得相应的利益。 社会成员从某一具体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中受益与否以及受益的程度,要受到地理和空间等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都有着其特定的受益区域,而没有绝对无限的受益范围。 A、私人产品与劳务 2、娱乐设施(如公园) 3、火灾防护(消防)4、司法制度 5、教育 6、国防 从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公共性越强的产品,其受益范围越广阔,不同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是各不相同的。 根据公共产品受益范围的不同就可以把公共产品区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国防、外交)和地方性公共产品。 把受益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地区的公共产品称为全国性公共产品(national public goods); 把受益范围局限在国家的某一局部范围之内的公共产品称为地方性公共产品(local public goods)。 第二节 地方性公共产品概念与特征 本节目录 一、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概念 二、地方公共产品的特征 三、地方公共产品的分类 一、地方公共产品的概念 是指由各级地方政府提供、只能满足某一特定区域(而非全国)范围内居民公共消费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二、地方公共产品的特征 (一)受益范围的地域性 无论是地方纯公共产品还是地方混合产品,在消费上受地理空间限制,因此其受益范围往往被限定在特定的区域内,超过这一范围的居民就无法获得相应的利益。这是地方公共产品与全国公共产品最大、最主要的区别。 (二)地方性公共产品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 中央政府一般不承担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职责。 (三)这类公共产品的受益者主要是本辖区内的居民 三、地方公共产品的分类 (一)社会管理 地方社会管理是各地方政府部门为履行自身职能而进行的各种管理活动,它具体包括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公共规制等。 在各类地方性公共产品中,地方社会管理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属性最强,更加接近于纯公共产品。 (二)基础设施 具体包括道路、交通、电力、通讯、自来水、下水道、路灯、垃圾收集处理和煤气管道等。 基础设施的受益范围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再加上基础设施所具有的自然垄断属性,所以它主要应由地方政府来负责提供。 三、地方公共产品的分类 (三)地方社会服务 主要有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气象预报、消防、公园等。 地方社会服务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公益性的特征,但与基础设施不同的是,社会服务中并不具备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自然垄断属性。 (四)文化与传播媒介 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出版、图书馆、文物与文化遗产的发掘等。 第三节 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本节目录 一、地方性公共产品有效提供主体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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