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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马幼儿园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方案.doc

发布:2017-01-18约小于1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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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马乡中心学校教职工履职考核实施细则 为使全乡的教育教学健康、稳步的向前发展,使学校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师的履职考核管理更趋合理化、规划化、科学化。结合全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1、考核要求要公平、公正、公开。 2、考核结果全部以量化形式表示。基础分100分,量化结果作为个人评选先进及聘用、职称晋升的依据。 3、每学年乡中心学校组织考核1次(其中教学成绩所占分值上学期占40%,下学期占60%)。 二、考核对象 全乡所有在职教职工 考评教职工严格遵守园内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上班时间没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电话出现重大违纪行为、体罚学生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教师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分。? (1)被推荐到县级以上参加教学竞赛活动 (2)专业论文获奖 (3)参加各种与教学相关的竞赛活动获奖 (4)教师组织与辅导幼儿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2、惩罚 根据董马乡中心学校管理制度及幼儿园管理制度从总分中扣除 董马幼儿园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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