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变更管理规定.doc
作业文件AR-0405-2013
现场变更管理规定
版次: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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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文件AR-0409-2013
现场变更管理规定
版次: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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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定现场发生的变更的程序有效性,并能得到相关各方的及时批准并实施。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现场由于业主要求、施工原因或其它原因提出的变更,同时适用于施工技术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引起的变更。
3.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所有现场变更的审批,并可在公司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一定的授权。
施工经理: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现场变更的审批。负责现场指令的发放。
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情况的说明,并可向原设计人员提出切实可行的现场变更建议。
估算工程师:根据设计变更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估算变更引起的费用交费控工程师审批并提出估算报告。
费控工程师:根据费用估算报告进行审核,并有权否决变更。
进度计划工程师:根据现场变更方案,调整项目进度计划,并有权否决变更。
4.程序
4.1现场重大变更采用设计修改通知单
4.1.1根据业主需求调整或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设计经理组织对原有的设计图纸有较大修改而产生的设计变更,须遵循以下的程序:
4.1.2设计修改通知单的编写要求按《设计更改管理办法》条款执行。
4.2现场一般变更技术核定单
现场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较小修改而产生的设计变更,该设计变更通采用技术核定单的形式,由施工分包商提出,须遵循以下的程序:
4.3现场非技术变更现场指令
现场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令承包商实施某些措施,须遵循以下程序:
4.4过程控制措施
所有现场变更要求首先汇总到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根据变更的内容采取如下措施:
4.4.1对于较大的变更,现场工程师应向施工经理汇报将现场情况说明,并通报设计经理及进度计划工程师,并运行下列流程:
现场工程师将“现场变更要求变更单”提交设计经理,由设计经理组织对施工中产生的问题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将方案发送至施工经理。
估算工程师根据设计变更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估算变更引起的费用交费控工程师审批。
费控工程师根据估算工程师提供的费用估算报告进行审核,有权否决并可要求设计经理提交新的设计变更方案。如审批同意,则交由进度计划工程师审批。
进度计划工程师根据设计变更方案,调整进度计划,如该设计变更方案使得项目无法按时完成,则有权否决该方案并要求设计团队修改。如通过审批,则可要求设计团队签发正式设计变更。
如变更方案、费用、进度三者之间存在矛盾,无法全部满足,则有项目经理召开协调会,寻找解决方案。
4.4.2对于较小的变更,现场工程师可根据现场情况,直接提出技术核定单和“现场情况说明书”递交设计经理组织审批。如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规定的,相关设计人员按签署意见并移交费控工程师;否则,设计经理可要求施工现场提交新的技术核定单,亦可直接出具设计修改通知书。
对某些不涉及技术问题的小变更,现场施工经理可直接发出现场指令实施变更。
4.4.4对现场意外的紧急情况产生的变更,可在现场工程师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先行实施,然后再进行费用、进度的审核、调整。
5.记录
现场要求变更单
现场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