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 11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pdf
ICS13.040.40
Z6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11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Emissionstandardofvolatileorganiccompounds—Part2:organicchemicalindustry
2019-07-17发布2019-09-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
DB36/1101.2—2019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排放控制要求3
5生产工艺与管理要求6
6监测要求6
7实施与监督9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有机化工行业范围10
I
DB36/1101.2—2019
前言
DB36/11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以下若干部分:
——第1部分:印刷业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
……
本部分为DB36/1101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洁、邹新、刘畅、邹文虎、康长安、储险峰、刘敏、戴勇、周斌彬、李秀峰
胡波。
II
DB36/1101.2—2019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江
西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有机化工行业工艺和污染
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文件。
本部分是江西省有机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文件发布实施后,新制定的国家
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或者新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文件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
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III
DB36/1101.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