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规划纲要》 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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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规划纲要》 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 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颁布以来,财政部加快推进部机关自身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突出岗位特点,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一是变分类职位报名为具体职位报名。从2008年开始,在副司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报名环节,由原来的分业务类职位和行政类职位报名,调整为直接面向具体职位报名。二是紧密结合岗位需求设计竞争上岗试题。既有适合同类职务的公共题,又有与竞争职位工作内容和要求密切相关的业务题。三是注重选取与岗位相关度高的领导干部担任评委。把分管部领导和职位所在司司长作为副司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当然评委,同时邀请部分熟悉岗位业务要求的部外专家担任评委,其他评委则由随机抽取的部内司局长组成。四是针对特殊需要岗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
注重能力实绩,有效促进考干结合。一是注重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从2001年开始,在年度考核中引入量化测评手段,就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要素对被测评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按不同权重进行量化并生成测评结果,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计入干部竞争上岗总成绩,占20%权重。二是开展干部职位胜任力测评。从2005年开始,在竞争上岗中增加了现实测评环节,针对不同级别的职位合理设置不同的测评要素,由本司局全体同志对竞争上岗报名人员进行测评。三是将工作业绩表引入面试环节。在面试环节,由参加面试的人员填写工作业绩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面试评委。四是增加工作经历和任职时间加分。在派出机构监察专员选拔工作中,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和异地交流的干部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加分,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完善测评方式,注重增强民意真实性。一是在现实测评中,建立权重分析制度,实行分类加权计票。二是在年度考核量化测评中合理确定取分范围。三是对不同单位干部的年度考核成绩进行科学比较。
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多种竞争性选拔方式。一是在部机关试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选拔干部制度,目前部党组已通过差额票决任用司局级领导干部84名。二是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的选拔中,采取“一推(民主推荐)、一述(个人陈述)、一评(民主测评)”的方法,选拔了10名领导班子成员。三是在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中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聘上岗,实行任期目标考核。
经过多年探索,财政部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不同单位特点和不同职务层次的竞争上岗办法,目前已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司处级干部956人次,其中副司级领导职务82人。
(财政部党组)
积极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是《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突破项目之一。人社部自2008年组建以来,一手抓工作、一手抓改革,在部机关积极推行司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有力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努力形成共识,为推进竞争上岗打好思想基础。人社部是在原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基础上新组建的。为在部机关形成推进改革、开展竞争的共识,部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同志多次在司处级干部大会上作专题讲话,提高大家对开展竞争上岗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开展竞争上岗前,分管部领导还专门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深入细致做好动员工作,引导大家支持改革、参与竞争。通过努力,在全部上下形成了有利于竞争上岗的环境和氛围。
明确制度规范,为竞争上岗提供基本依据。一是坚持普遍推行。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副司级行政领导职位,公务员局副司长,部机关、公务员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副处长职位,出现空缺时,一般都实行竞争上岗。二是坚持平等参与。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新聘用的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竞争。对派驻国外工作的同志,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笔试面试。三是坚持定期举行。明确规定每年开展两次竞争上岗,上半年进行副司级领导职务,下半年进行正副处长职务,从制度上保证竞争上岗工作常态化。四是坚持综合评判。将干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成绩按4∶3∶3权重统计总分,以得分高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考试、考察情况,向部党组提出建议人选。五是坚持考干结合。把年度考核结果量化计入竞争上岗总成绩,同时在民主测评中加大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的权重,让最了解干部工作情况的领导来评价干部,努力把干部的工作业绩体现到竞争中去。
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提高竞争上岗选拔质量。一是考试环节注重能力测试。为保证命题的科学性,笔试、面试都突出考察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一般不涉及具体业务和识记性内容,力求让干得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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