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张俊民)04 第四章 金融资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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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资产。
金融资产属于金融工具的组成部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共同构成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具有货币性、流通性、风险性和收益性的的基本特征,其中最显著的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持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企业基于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将某些金融资产进行组合从事短期获利活动,对于组合中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将其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项目拥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3)属于衍生工具,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但衍生工具中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不包括在此范围。
(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而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其目的在于通过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消除会计上可能存在的不配比的现象。如企业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而与之直接相关的金融负债却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从而导致会计上“不配比”的现象。如果将以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即可消除“不配比”的现象。
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
(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
(2)企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其着重企业日常管理和评价业绩的方式,而不是关注金融工具组合中各组成部分的性质。如风险投资机构、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会计主体,其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从投资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中获取回报,它们在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对此都有清楚的说明。
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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