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S.TC.EC-2021-356供深食品评价细则 捕捞虾.pdf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SZS.TC.EC-2021-356版本:A.1
规范性文件
供深食品评价细则捕捞虾
Shenzhenqualityfoodevaluationcriteria—Fishingshrimp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发布
2021年02月03日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SZS.TC.EC-2021-356版本:A.2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检测指标的分类原则1
4检测指标分类1
4.1一类指标1
4.2二类指标2
4.3三类指标2
5抽样检验方法3
5.1抽样方法4
5.2检验方法4
I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SZS.TC.EC-2021-356版本:A.1
前言
本文件代替了SZS.TC.EC-2019-058《供深食品评价细则对虾》和SZS.TC.EC-2019-154《供深食品
评价细则龙虾》中适用于捕捞虾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淑君、吴雪莹、王晓娅、程曦、郭靖婷、何嘉燕、朴美善、梁乔玲、苏燕
君、罗冯、丁泽林。
II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SZS.TC.EC-2021-356版本:A.1
供深食品评价细则捕捞虾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深食品捕捞虾的检验检测指标分类原则及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对供深濑尿虾、琵琶虾、皮皮虾、虾爬子、波士顿龙虾、美洲螯龙虾、红龙虾、白
虾、南美白对虾、花龙虾、青龙虾、竹节虾、斑节虾、草虾、大虎虾、基围虾、麻虾、沙虾、芦虾等
常见品种捕捞虾的鲜虾、冻虾和活虾评价,其他未列入品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T/SZS1310供深食品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要求
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第132AF章)
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3检测指标的分类原则
根据风险评估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发生后的影响程度确定产品的风险等级,以及食品和农
产品生产实际操作惯例中使用的投入品及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指标,结合供深食品评价工作需要,确
定供深食品捕捞虾检测指标的分类。检测指标共分为三类,一类指标为必检项,二类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