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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酒店餐饮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餐饮服务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客房送餐、自助餐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的原则,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酒店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食品卫生及相关专业背景;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3.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3.负责餐饮服务区域的食品安全检查;
4.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5.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报送。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
第七条食品采购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购原料、半成品、成品等食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2.采购的食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3.采购的食品应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品应按照种类、品种分别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
2.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冷藏、冷冻食品应分别存放;
3.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鼠、防虫、防霉。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
第九条食品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完好;
2.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加工食品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损坏或变质。
第十条食品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品制作应使用新鲜、无毒、无害的原料;
2.食品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3.食品制作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供应。
五、餐具、工具与设备
第十一条餐具、工具与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餐具、工具与设备应使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材料制作;
2.餐具、工具与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餐具、工具与设备损坏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六、环境卫生与设施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区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餐饮服务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杂物;
2.餐饮服务区域应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并定期清理;
3.餐饮服务区域应设有洗手设施,鼓励员工和消费者洗手。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遇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3.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酒店应定期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食品安全检查的发现与处理;
3.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4.食品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
九、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修改。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酒店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酒店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