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签及容器标识的基本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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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签的基本要求
一、标准包装单元标签
标签尺寸:195(长)×68(宽)mm
黑体
字高8毫米
宋体
字高3毫米
零件号 零件名称
F410010J-B0100 XXXXXXXXXX
黑体
字高6毫米 零件数量 供应商编码 毛 重 包装单元编码 更改标记
黑体 12 123456 XXX KG B6422 00
字高5毫米 批次号 供应商名称 质量特性
080321A XXXXXXXXXX公司 标记符号
条形码 产品更改通知书
F410010J-B0100*00*123456*080321A*12 J
产品通知书
零件号 更改标记 供应商编码 生产批次 零件数量 质量特性
JE 号
1、 批次号的编码方式
“生产日期+生产班次”
生产日期(6位):年(2位)+月(2位)+日(2位)
生产班次(1位) :A早班、B中班、C晚班
2、 产品追溯性
无论什么情况下,供应商在预定批次号空栏里都要打印批次号
无论什么情况下,供应商都应保证同一批次生产的零部件连续交货或发货;不允许
在交货或者发货时出现生产批次间隔、颠倒等情况
3、 更改标记
零件图纸上标明的用于跟踪零件设变的标识
4、 质量特性标记符号(EQC-3-2002《产品质量特性分级和标注》)
如果图纸上标有关键特性(关键件与关键项),则打印如下几何图形:
S
说明:倒立正三角形,边长5~7mm,中间填入英文字母“S”
如果图纸上标有重要特性(重要件与重要项),则打印如下几何图形:
说明:黑色圆形,直径4~6mm
否则包装标签上此处为空。
5、 条形码
包装标签上的条码必须满足以下规则:
编码规则:《贸易单元128条码》 GB/T 15425-94
条码符号的高度、密度、宽度及反射率等技术要求参见GB/T 15425-94
“*”作为分隔符必须打印、做成条码
6、 产品通知书号(JE号)
用于跟踪零件设计变更的标识
二、托盘运输单元的识别
运输单元标签(195(长)×68(宽)mm)
黑体 黑体
字高8毫米 字高8毫米
宋体
字高3毫米
零件号 零件名称
F410010J-B0100 XXXXXXXXXXXX
黑体
字高6毫米
零件数量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