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与布置课件.pptx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與佈置;10.1居住區規劃設計的基本要求;
10.2.1住宅類型
;10.2.2住宅建築經濟與用地經濟的關係
;1.住宅層數
居住社區住宅的層數,根據土地資源
情況,應選擇多層(3層~6層)中的5層和
高層中的12層(或12層以上),或採用兩
者的混合搭配,這是比較合適的。;2.進深
住宅進深加大,外牆相應縮短,對於
採暖地區外牆需要加厚的情況下經濟效果
顯著。一般認為住宅進深在11m以下時,
每增加1m,每公頃可增加建築面積1000m
左右,可節約用地。;3.長度
住宅長度在30m~60m時,每增加10
m,每公頃可增加建築面積700m~1000
m左右,在60m以上時效果不顯著。長度
越長,住宅單元並接越長,山牆越省。但
長度不宜過長,過長需要增加伸縮縫和防
火牆等,對通風和抗震都不利。;10.2.3住宅建築間距的確定;住宅正面間距計算根據各城市緯度相應日照標準日(冬至或大寒)的太陽高度角h(圖10—1所示)、住宅高度H及底層窗臺高H1,即可算得住宅正面間距D。
D=(H-H1)/tanh
;住宅側面間距多層之間不宜小於6.0m;高層與各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於13m(消防要求)。
北方高層塔式住宅,其側面有窗,視覺衛生要求一般不小於20m,南方因地緊張未予考慮。規範修訂時未作統一規定。;10.2.4住宅組團的佈置形式;1.多棟住宅組成的組團佈置;1)行列式佈置
按照一定朝向和合理間距成排佈置的形式。;2)周邊式佈置
建築沿街道或院落周邊佈置的形式,可以是單周邊、雙周邊或自由周邊形式。;3)混合式佈置
以行列式佈置為主,以少量住宅或公共建築沿道路或院落周邊佈置,形成半開敞式院落。;4)散點式佈置
用多層點式住宅或高層點式住宅做組團佈置時,常採用散點式。一般常以一定的規律排列在住宅組團的中心設施、公共綠地、水面等的周圍。圖10—5混合式佈置中有散點式建築。;5)自由式佈置;2.整體式住宅組團佈置;10.2.5住宅群體組合與節約用地的措施;4.少量住宅東西向佈置,有利於組織院落,佈置室外活動場地和小塊綠地。東西向佈置的住宅類型應與南北向住宅有所區別,在南方地區??考慮防止西曬,一般以外廊式為宜。
5.高層住宅與多層住宅混合佈置不僅是提高住宅建設面積密度的途徑之一,而且對於豐富群體面貌、美化景觀也有顯著效果。如圖10—7所示。
;10.2.6住宅群體組合與對日照、
通風和雜訊的防治;1.住宅群體佈置爭取日照和防止日曬
的规划设计;(1)將住宅錯落佈置,可利用山牆間隙提高日照
水平;(2)利用點狀住宅以增加日照效果,可適當縮小
间距;(3)將建築方位偏東(或偏西)佈置,等於是加大了
间距,增加了底层日照时间,但阳光入室的照
射面积比朝南向要小。;(4)利用綠化防止日曬;2.住宅群體佈置如何提高自然通風和防風
效果的规划设计;1)住宅群體位置應儘量選擇良好的地形和環境
要避免因地形等條件所造成的空氣滯留或風速過大。注意通過道路、綠地、河湖水面等空間,將夏日主導風向引入。;2)利用不同住宅群建築組合,增加迎風面與通
風量的佈置;3)成片成叢的綠化佈置可以阻擋或引導氣流,
改變住宅組團氣流流場的狀況;3.住宅群體防治雜訊的規劃設計;1)合理佈局;2)利用建築組合防止雜訊;10.3公共建築及其用地規劃佈置;居住區公共建築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修
建,主要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
務、金融郵電、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類
設施。配套公建的規劃、水準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
相對應,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與使用。表10—4為
我國規範規定的每千人的配建指標,可供規劃各級
區中心佈置公共服務設施時參照執行。由於它是一
個包括了多種影響因素的綜合性指標,故具有較高
的總體控制作用。;
10.3.1各級公共服務設施配建專案
;
1.居住區(3萬~5萬居民)應配建專案
;
2.社區(0.7萬~1.5萬居民)應配建專案
;
3.組團(300戶~500戶居民)應配建專案
;圖10—15為北京市團結湖居住區公共建築分佈圖;10.3.2居住區中心的規劃佈置;1.居住區中心的位置
居住區中心根據具體情況和要求可以有若干種佈置形式。;2.居住區中心文化、商業建築的佈置;1)沿街線狀佈置
即居住區中心的公共建築沿道路一側或兩側成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