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处理相关问题壹、公文制作及核拟1、公文制作是否一定要分三段呢.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42
文書處理相關問題
壹、公文製作及核擬
公文製作是否一定要分三段呢?
答:依「文書處理手冊」第17點(二)1規定,函的結構,採用「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式,案情簡單可用「主旨」一段完成者,勿硬性分割為二段、三段;「說明」、「辦法」兩段段名,均可因事、因案加以活用。
公文書函與函之區別?
答:
「書函:甲、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乙、舉凡答復內容無涉准駁、解釋之簡單案情,寄送普通文件、書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性。」已明確說明書函之意義及書函與函之區別。
文書處理手冊第40點(三)4規定:「書函、開會通知單、移文單及一般事務性之通知、聯繫、洽辦等公文,蓋用機關或承辦單位條戳。」
公文之稱謂用語疑義?
答:機關對人民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臺端」。稱謂用語「君」之用法,雖中外有不同,惟古今皆以「君」為尊稱他人之詞,故公文用語以「君」通稱人民。
請釋「數件來文歸屬同一事由」之情形?
答:數件來文歸屬同一事由,如能符合文書處理手冊第16點(一)規定之正確、清晰、簡明、迅速、整潔、一致、完整等文字使用作業要求者,亦得併案辦理,各機關得視案情予以活用。另為推動文書簡化,第46點(三)規定,不同機關之來文,案由相同其答復同者,應併辦一稿,分知各來文機關。是以,各機關處理他機關來文、人民陳情案件等各類文書,如有數件來文之案由相同或答復相同等,得依上開規定本於權責決定是否併案辦理。(100.11.18院臺秘字第1000062959號)
請釋「文書處理手冊」第16點(二)有關引敘來文或法令 條文,以扼要摘敘足供參證為度之涵義?
答:「文書處理手冊」第16點(二)規定,公文擬稿引敘來文或法令條文,以扼要摘敘足供參證為度,如必須提供全文,應以電子文件、抄件或影印附送。該手冊第19點(三)亦規定,承轉公文請摘敘來文要點,來文過長仍請儘量摘敘,無法摘敘時,可照規定列為附件。按「公文程式條例」第8條業規定公文文字應簡淺明確,「文書處理手冊」上開規定係規範公文擬稿如需引敘來文或法令條文,應以足供參證為原則進行扼要摘敘,尚不宜全文引敘;如有無法摘敘或有提供全文之必要者,可依規定列為附件隨文附送。(100.12.9院臺秘字第1000067504號)
如何區分一文多稿與併案?
答:
一文多稿:一案須辦數文時,得以多稿方式辦理,以“同一文號”,於公文製作時附貼2個以上文稿(不含內部簽),發給多位受文者,但每一稿的內容有部分差異,其公文製作步驟如下:
1、於公文製作選單,點選打新公文-紙本簽核
2、第一稿:開啟筆硯公文製作後於範本畫面選擇第一稿的公文範本,按確定即可開啟函的公文範本或於步驟1滑鼠點二下亦可開啟範本。
2
1
3、於各欄位填入公文資訊。
4、公文繕打完成後,按存檔鈕存至個人電腦。
1
11
2
1
5、若支稿範本同第一稿範本,點選開啟新檔 一文多稿,並輸入文件名稱後按確定鈕。
13
33
2
6、系統自動複製第一稿內容即完成第二稿。
7、若支稿範本不同於一、二稿時,點選文件內容,按新增一筆鈕。
2
1
8、於畫面選擇支稿範本(以書函為範本),選擇完畢後按確定。
2
1
9、文件內容設定畫面即出現選擇的支稿範本,確定無誤後按確定鈕。若欲刪除支稿按刪除鈕即可刪除。
10、於各欄位輸入公文資訊,取公文文號後即完成一文多稿。
11、按取公文文號鈕,因為多稿公文,因此資料輸入區訊息會出現三次。
第一稿
第二稿
第三稿
12、取號成功三稿會自動帶出文號、支稿於文號尾碼帶支稿號。
(二)併辦:
1、各件公文案情相同者或同一案情之正副本以併案辦理。
2、併辦係將二件以上不同文號公文,合併為一案簽辦。
3、併辦公文“不一定同時收到,但一定同時簽辦,且為“不同文號 ”。
4、併辦以首件來之辦結時間計算全案各件之處理日數。
(三)彙辦:
1、需彙整始能辦理答復或轉行之各件公文。
2、蒐集資料對象回復之各件公文。
3、彙辦案件,承辦人針對首件公文應針對全案研擬意見後存查銷號,並同時將之轉為「銷號未結案件」(銷號續辦案件),後續之彙辦文皆於收文併首件辦理後存查銷號,惟最後1件應作為彙辦簽擬基礎,並以該件計算本彙辦案處理時效,該件辦結銷號時,同時註銷首件銷號未結紀錄。
「請查照」與「請查收」有何不同? 「請查收」是否為公文用語?
答:公文用語沒有具體的範圍,原則上只要公文常用的用語,都可當作公文 用語,查照、查收都可以。查照,係公文上為使對方知悉、辦理的期望用語,多用在「主旨」段結束語,通常適用於平行或下行機關。查收,係指致送對方物件,請其查明點收時使用,使用範圍較特定、具體,不如「查照」使用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