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处理1章剖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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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处理【第1章】 第一章 公文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节 公文称谓 第二节 公文沿革 第三节 公文的发展 第一章 公文的形成与发展 了解公文及其相关称谓的区分和界定,以规范现阶段实际工作中各种特定场合和情况下对公文称谓的使用; 也要通过追溯公文的产生及历史沿革,领会和把握公文及文书工作的形成、发展与演变规律。 第一节 公文称谓 一、公文诸种称谓的含义 (一)实际应用中的公文诸种称谓 文 书 公 文 文 件 应用文 公务文书 公务文件 机关应用文 干部实用文 准公文 文件材料 红头文件 白头文件…… 公文称谓目前不能完全统一可以理解。因为: 公文既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管理的工具,也是公务活动的副产品,其称谓、概念和含义必然要打上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时期公文活动的烙印。所以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公文称谓、含义和具体范围所指也存在差异。 不同的语源取向、观察角度和限定范围,以及公文自身不断发展演变等因素,也必然会对公文称谓产生影响。 (二)海内外公文诸种称谓解释例示 1.《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6号) 所称的“电子公文,是指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配置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94-2002) “3.1 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3.《文献与信息——词表》(国际标准化组织第46技术委员会制定,1983年) 所称文件(records)是“由某自然人、法人或公共组织在履行其法定义务或在处理任何一种事务中形成或收到并加以保存的任何形式或实体特征的文献(documents)。”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综合情报计划处委托国际档案理事会所作的《文件与档案规划》(Records and Archives Management Programme,简称RAMP ) 作为让世界100多个国家认可采用的工作定义,所称文件是“一个机构或组织在从事其工作中形成、收到并保存的全部被记录下来的信息,不论其物质形成或特点如何。” 6.《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文件管理法》第2901条(1976年) 该法所称文件是“指美国政府各机关根据联邦法律或在开展公务活动中产生或接收的,或者由机关(或其合法的继承者)作为政府的组织、职能、方针、决议程序、工作或其他活动等的证据,或者其本身有情报价值而进行保存或适于保存的,包括各种形式和特点的簿册、证件、地图、照片、机读材料和其他文件材料。” 7.前苏联国家标准《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的术语和定义》(1983年颁发,1985年生效) 该标准所称文件是“为了在任何时间和空间传递,而由人们用创作方法加以固定的信息资料实体”。 8.第一个文件管理国际标准ISO15489(2001年)所下的定义 文件:“机构或个人为履行法定义务或处理事务而形成、接收和妥善保存的具有证据价值和情报价值的信息。” 9.我国著名文件学专家陈兆祦教授所下的定义 文件是“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了相互联系、记载事物、处理事务、表达意志、交流情况而制作的又构成该项活动组成部分的记录材料”。 10.《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2年)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11.《香港政府公文写作手册》(香港特区政府法定语文事务所 1997年)总论 “政府公文,泛指政府机关日常使用的各类公务文书。公文和一般的文牍不同,格式较为规范化,但会配合实际需要而更改。 常用政府公文都有一些共同点。第一,必须由政府机关的负责人发布。(机关首长或授权的代行人)第二,都有明确的受文对象。第三,每份公文都有特定用途 ……不少公文有法定效力,也是执行公务的指引。” 12.台湾《公文程式条例》(1973年)第一条 “称公文者,谓处理公务之文书”。 13.台湾《文书处理手册》(2001年2月)第一、二条 “本手册所称文书,系指处理公务或与公务有关之全部文书。凡机关与机关或机关与人民往来之公文书,机关内部通行之文书,以及公文以外之文书而与公务有关者,均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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