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蛋白肉中膳食纤维的测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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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蛋白肉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肉中膳食纤维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蛋白肉中总膳食纤维、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但其中不包括可溶性膳食纤维中不可被78%乙醇沉淀部分的膳食纤维部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009.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植物蛋白肉plant-basedproteinmeat
以大豆、豌豆、小麦等植物蛋白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辅料、食品添加剂,通过加工处理得到的具有类似动物肉蛋白质纤维结构的食品。
4原理
植物蛋白肉经干燥、粉碎过筛后进行匀质化处理,采用酶解法去除淀粉和蛋白质后,得到不可消化的酶解液。
将酶解液用78%乙醇沉淀,收集沉淀部分经洗涤、干燥、称重后,测定残渣中膳食纤维(包括不溶性膳食纤维和可被78%乙醇沉淀的可溶性膳食纤维)质量,即为总膳食纤维的质量。其中不包括不可被78%乙醇沉淀的可溶性膳食纤维。将酶解液直接抽滤并用热水洗涤,收集滤渣部分经洗涤、干燥、称重后测定残渣质量,即为不溶性膳食纤维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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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均为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
5.1试剂
5.1.195%乙醇(CH3CH2OH)。
5.1.2丙酮(CH?COCH?)。
5.1.3石油醚:沸程30℃~60℃。
5.1.4氢氧化钠(NaOH)。
5.1.5重铬酸钾(K2Cr2O7)。
5.1.6三羟甲基氨基甲烷(C?H??NO?,Tris)。
5.1.7顺丁烯二酸(C4H4O4)
5.1.8浓盐酸(HCl)。
5.1.9冰乙酸(C2H4O2)。
5.1.10浓硫酸(H2SO4)。
5.1.11二水合氯化钙(CaCl2·2H2O)
5.1.12胰α-淀粉酶:CAS9000-90-2,40U/mg~60U/mg,于-20℃冰箱储存。酶活性单位定义及
酶活性判定标准应符合GB5009.88的要求。
5.1.13热稳定α-淀粉酶液:CAS9000-85-5,≥250U/mg,于0℃~5℃冰箱储存。酶活性单位定义
及酶活性判定标准应符合GB5009.88的要求。
5.1.14蛋白酶:CAS9014-01-1,7U/mg~15U/mg,于2℃~8℃冰箱储存。酶活性单位定义及酶
活性判定标准应符合GB5009.88的要求。
5.1.15淀粉葡萄糖苷酶液:CAS9032-08-0,30U/mg~60U/mg,于2℃~8℃冰箱储存。酶活性
单位定义及酶活性判定标准应符合GB5009.88的要求。
5.1.16硅藻土:CAS68855-54-9。
5.2试剂配制
5.2.1乙醇溶液(78%):取821mL95%乙醇,用水稀释并定容至1L,混匀。
5.2.2乙醇溶液(85%):取895mL95%乙醇,用水稀释并定容至1L,混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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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盐酸溶液(1mol/L):量取83mL浓盐酸,缓慢加入500mL水中,混合均匀后加水稀释至1
L。
5.2.4盐酸溶液(2mol/L):量取167mL浓盐酸,缓慢加入500mL水中,混合均匀后加水稀释至
1L。
5.2.5氢氧化钠溶液(4mol/L):称取16g氢氧化钠,缓慢加入60mL水,溶解后加水稀释至100mL,
混匀。
5.2.6氢氧化钠溶液(1mol/L):称取4g氢氧化钠,缓慢加入60mL水,溶解后加水稀释至100mL,
混匀。
5.2.7氢氧化钠溶液(0.1mol/L):称取0.4g氢氧化钠,缓慢加入60mL水,溶解后加水稀释至100
mL,混匀。
5.2.8顺丁烯二酸缓冲液(50mmol/L):称取11.6g顺丁烯二酸溶于16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