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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工作职责
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既是管理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档案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高校档案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实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档。
二、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宗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严格管理,履行好档案馆的存史、资政、育人职能。
三、制定学校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其情况。
四、建立各部门档案工作网络,开展档案工作业务培训、检查、评比、总结、表彰活动。
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指导、检查、协助各部门做好预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规范。
六、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重要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七、做好档案利用等接待工作,主动、有效地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八、加强库房科学、安全管理,做好馆藏档案的修复、销毁工作。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九、做好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库的建设,实现文件材料网上归档,网上查询目的。做好档案馆网站建设。
十、做好《党史大事记》的编校、《组织机构沿革和领导成员》的编写,编制档案馆指南、检索工具等。
十一、利用档案资源,做好校史文化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好校史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鼓励档案人员开展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多写论文,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档案馆,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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