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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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事业单位负债与净资产的核算第一节?负债负债及其特点 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项目、各种应缴款项等。 利息通常作其他支出处理 一、短期借款主要账务处理:(一)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二、应缴税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出售不动产应缴的税费] 或有关支出 贷:应缴税费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非自用材料的 借: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等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将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时,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总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等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等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发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义务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缴税费实际缴纳时,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缴税费实际缴纳时,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 (五)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六)发生其他纳税义务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缴税费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三、 应缴国库款指事业单位代收的基金、行政性规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等;应缴预算款须定期全额上缴财政,不得隐瞒或截留挪用。主要账务处理: (一)按规定计算确定或实际取得应缴国库的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事业单位处理资产取得的应上缴国库的处理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 (三)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入国库但尚未缴纳的款项。四、 应缴财政专户款代收的预算外资金,上缴方式分为三种:(1)收入全额上缴:收到时全额作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2)收入比例上缴:收到时按比例分,应缴部分作负债,留用部分作事业收入;(3)收支相抵后余额上缴:按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外资金收支结余数额上缴财政专户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 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入财政专户但尚未缴纳的款项。五、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范围: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明细核算: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 主要账务处理: (一)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二)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三)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五)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其他款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六、应付票据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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