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556-2013 薄壳山核桃有机栽培技术规程.docx
ICS65.020.20B22
备案号:40442-2014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556-2013
薄壳山核桃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ofCaryaillinoinensisOrganiccultivation
2013-12-20发布2014-01-20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2/T2556-2013
前言
为规范薄壳山核桃有机栽培技术规程,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广勤,朱海军,生静雅,张普娟,陈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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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2556-2013
薄壳山核桃有机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薄壳山核桃有机栽培的技术要求,包括产地要求、品种选择、苗木选择、薄壳山核桃园建设、整形修剪、土肥管理、水分管理、树势调控、病虫草害控制以及采收与贮藏。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薄壳山核桃的有机种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准许浓度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9630有机产品
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9630、GB/T20014和LY/T1329-1999中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4技术要求
4.1产地要求
4.1.1产地选择
产地是有机薄壳山核桃生产的基础,土地应是完整的地块,其间不能有其他作物进行常规生产,但允许有机转换地块;有机薄壳山核桃基地与常规地块交界处必须有明显标记,如河流、山丘或人为设置的隔离带等。基地周边1公里内无大型交通干道,无工业企业及三废污染等。
4.1.2产地环境
生态环境条件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空气清洁、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地区,其环境因子指标应达到国家制定的土壤、灌溉水质量标准和大气质量标准等。
4.1.2.1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中的二级标准。
4.1.2.2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4.1.2.3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中的二级标准和GB9137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4.1.3转换期
由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3年时间,其后种植的薄壳山核桃收获后才可作为有机产品。
4.2品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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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选择江苏审定(或认定)的薄壳山核桃抗疮痂病、黑斑病等的良种:茅山1号、波尼、马汉、肖肖尼、威其塔和威斯顿。
4.3苗木选择
嫁接苗或自根苗均应为无病虫苗,苗木质量根系应完整,特级苗地面以上高度不少于120厘米;一级苗地面以上高度不少于80厘米;二级苗地面以上高度不少于60厘米。
4.4薄壳山核桃园建设
4.4.1立地条件选择
高标准整地是基础,坡度250以上的田块,最好的整地方式修筑梯田;250以下的缓坡或平地,整地形式以利于机械化作业为目的。
4.4.2定植前准备
4.4.2.1沙壤土建园准备
就沙壤土建园,在定植点挖1.0米×1.0米×0.8米的穴,表土在左,心土在右。每666.7㎡施入腐熟农家肥4000~5000kg与心土拌匀,填在穴的下部踏实,继续回填表土。
4.4.2.2粘壤土建园准备
对土层浅薄或土壤过粘重的田块,可行堆土建园,即收集定植点四周熟土集中在定植点,使其高度不少于60厘米,可成点状或带状,堆土上栽植。粘土栽前适量掺些沙子或炉渣灰。
4.4.2.3苗木准备
薄壳山核桃可行嫁接苗栽培,也可采取实生苗栽植建园,但是最终采取无性系良种是基本要求。4.4.2.4定植时间
4.4.2.4.1休眠期定植
秋季落叶后至翌春萌发前进行,此期间内尽可能早栽,既能提高成活率,又能提高当年的生长量。
4.4.2.4.2生长季节定植
夏、秋季可利用容器苗带叶定植,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