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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申请书(设立、变更).doc

发布:2023-10-20约1.3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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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适用于抵押权设立、变更登记) 申 请 人 抵押权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债务人 联系电话 原抵押权人 原业务宗号 抵 押 物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 房产证号 (共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物价值 担保范围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抵押 物其他情况 拆 迁 出 租 争 议 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抵押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内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领证记录(领证时填写): 领证人 领证日期 发证人 □ 一般抵押权设立 □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 □一般抵押权变更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 填写说明: 此表由抵押登记申请人或合法代理人如实填写,且必须由申请人或者其合法代理人亲自签名。如有填报不实、伪造、冒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申请书不能作为他项权登记的依据,确认登记以房地产管理机关房地产登记薄上记载为准。 3、该表格为一房一表,如所办业务涉及多套房产,请分别填写。 申请人签名 (盖章)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内容及所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当事人负有审查对方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之责任,如有任何虚假,审批(或核准)机关可终止审理;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的,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若有地址变更须书面通知登记机关)。 抵押权人签名: 抵押人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名: (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人 主管单位意见 (本栏为国有、房改房、集资房等办理抵押登记时填写) 签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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