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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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项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和结算程序,建立资金管理监督机制,实现资金结算合法合规,参照《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付款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全面集中和规范有序运行为要求,以信息化平台和风险防控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风险控制能力,实现所有资金收入全额归集,资金支出全过程管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为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需要所发生的一切资金支出,统一划分为合同付款和非合同付款两大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机关各部室、中心。
第二章付款依据和程序
第五条付款依据
(一)以合同、合同履行(付款)审查审批表为主要审核依据的合同付款;
(二)以签字授权委托付款审批单为主要审核依据的非合同付款。
第六条付款程序
(一)经办单位上报资金计划;
(二)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资金计划;
(三)经办单位审核、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并在资金司库系统中发起付款;
(四)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经办单位提交的付款信息及相关付款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
第三章付款控制
第七条公司付款业务严格执行资金计划控制,依据批复的资金计划办理付款。
(一)资金计划控制是指付款计划由经办单位编制并上报,经公司财务资产部批复后,经办单位在计划额度内办理付款,严禁串项、合并使用。
(二)各单位安排资金计划时,要统筹考虑资金结算回款进度、资金存量、一段时间内刚性支出资金保障、当期汇票承兑资金保障等因素实行总额控制。要结合合同履约、债务挂账时间、对应业务资金回款情况等因素安排单项付款。
第八条公司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货币支付业务办理程序,付款业务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先内后外原则。支付程序应涵盖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所有控制环节,形成整个支付程序各岗位或控制节点的相互制约关系。
第九条控制的关键点
(一)授权审批是整个支付程序的的起点,审批权限实行谁主管、谁控制、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审核人员负责对授权审批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印鉴必须由指定人员保管,印鉴保管人员依据规定的签字或批件才能予以盖章;
(三)会计人员必须对审批、签字、印鉴、金额等予以审核,正确无误后,方能进行账务处理;
(四)付款必须由指定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指定人员报公司财务资产部做书面授权备案;
(五)有权签字人员不得亲自办理付款手续,否则印鉴保管人员不予盖章,会计人员不予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条对于存在安全、稳定、法律诉讼,以及重大经营风险等特殊结算业务,经审核确认,公司将统筹安排办理资金支付。
第四章合同付款
第十一条合同付款项目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款项支付业务。经办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履行审查合同原件职责。公司财务资产部对付款业务进行逐笔逐项审核,符合付款条件方可办理付款。
第十二条合同付款审批流程
公司所属单位资金付款:
1.经办单位在公司备案的审批人员;
2.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工程款、运输及装卸、承揽费等重点项目支出);
3.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
公司机关资金付款:
1.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
2.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合同付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委托付款单(详见附件1)
经办单位应准确填写付款信息,注明资金辅助核算内容,加盖财务备案印鉴。此单据上的经办人员签字栏需签字确认,不得机打。
(二)合同履行(付款)审查审批表(详见附件2)
经办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原件及其他相关履约资料,审核无误后出具《合同履行(付款)审查审批表》,加盖经公司备案的“合同审核专用章”,并由负责审核合同原件的合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三)申请付款审批单(详见附件3)
《申请付款审批单》是公司统一使用的审批单据,该单据作为原始凭证留存公司财务资产部和经办单位。
合同管理系统运行前签订的合同,办理付款时,经办单位应在《申请付款审批单》上加盖备案的“合同审核专用章”,同时提供由公司战略发展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战略发展部公章的书面申请报告。
(四)相关原始凭证
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针对每笔付款业务性质,提供合同原件等相应的付款资料并保证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四条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审批签订的合同,其合同约定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出具变更资料原件:
(一)合同约定基本事项发生变更
1.合同相对人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等资料原件,在公司财务资产部办理备案;
2.合同约定标的额变更,出具《合同变更协议》,经办单位应通过审批程序,变更合同系统相关信息。
(二)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