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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源数据 数据质量管理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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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团体标准

《商品源数据数据质量管理实施规范》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工作概况

1项目来源

本标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向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提出立项申请,项目名称:《商

品源数据数据质量管理实施规范》。

2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3标准研究、起草过程

3.1项目背景、意义

商品源数据在零供数字信息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方

面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规范要求,行业内相关标准空缺,导致商品源数据质量参差不齐,为加

强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管理体系,促进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划和部

署更为科学合理化,提出制定《商品源数据数据质量管理实施规范》团体标准。

3.2主要工作过程

(1)组成起草组并分工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普适性和严谨性,2021年2月,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山东省

标准化研究院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了标准起草工作组,讨论并确定了起草工作计划,明确工

作步骤、人员分工及完成标准起草的时间表。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标准编制过程中的整体协调、内容控制和指导,以及组织召开标

准研讨会和审评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标准体系搭建、文本起草、标准起草汇报,其

它单位参与标准内容的研讨。

(2)形成标准制定的思路与方案

2021年2月~3月,起草工作组查阅了大量国内外与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实施相关的资

料、标准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完成国内行业中参考

资料指标的对比分析,总结日常工作中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商品源数据

数据质量管理实施规范》的标准框架。

2021年3月,工作组对标准框架进行研讨,确定了标准的框架结构,清晰了标准制定

的思路与方案,并明确分工、起草标准内容。

2021年4月,工作组完成标准草案的编写,并收集整理行业相关背景资料,编写立项

建议书,上报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申请立项。

2021年7月,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标准研讨会,邀请相关单位代表和专家参会,会上对

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研讨,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工作组根据研讨意见对标准稿进行修改完

善,并于12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3广泛征求意见

3.4标准审评

3.5标准报批

(根据标准版次修改调整)

二、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

1编制原则

标准编制遵循“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唯一性”的原则,主要在源数据采

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

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和表述。

工作组根据商品源数据工作中先进的理念,对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中对商品数据质

量产生影响的工作流程及管理方法提出了要求,作为本标准的技术支撑。旨在为团体标准的

制定填补该领域标准空白,指导全行业用标准化的手段对商品数据质量进行科学、严谨的管

理。

2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商品源数据数据质量管理实施规范》规定了商品源数据的数据质量管理(以下简称

数据质量管理)岗位要求、实施要求,监测与考核管理,评价和改进等方面的实施规范。本

标准适用于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标准主要内容和确定依据说明如下:

(1)术语和定义

依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相关文件,对商品源数据的术语进行定义。

并将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3.1商品条码,以及其他相

关技术标准中的定义纳入本章节。

(2)基本原则

主要提出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3)数据质量管理岗位要求

主要明确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中各岗位的职责及要求。

(4)数据质量管理实施要求

依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和流程规范,对设施设备、样

品质量等与数据质量相关的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5)数据质量监测

依据商品源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对数据的唯一性、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提出监测

方法和要求,运用监测机制对不良数据响应提供保障。

(6)数据质量考核管理

要求建立数据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7)数据质量评价和改进

要求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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