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团体标准
《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工作概况
1项目来源
本标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向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提出立项申请,项目
名称:《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
2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3标准研究、起草过程
3.1前期准备工作
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和制定工作计划2020年5月成立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阿里、大润发、新希望六合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标准起
草工作组,讨论并确定了起草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人员分工及完成标准起
草的时间表。
标准工作组分工如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标准编制过程中的整体协调,
以及组织召开标准研讨会和审评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标准体系搭建、文
本起草、标准起草汇报。阿里、大润发、新希望六合等单位参与标准内容的研讨。
2020年7月~9月申请立项阶段: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同时完成国内行业
中参考资料指标的对比分析,从而形成标准草稿,并收集整理行业相关背景资料,
编写立项建议书,资料上报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申请立项。
3.2工作过程
2020年5月18日~22日,标准工作组完成本标准相关的国内外标准、法律
法规、政策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2020年5月25日~29日,工作组对标准框架进行研讨,共同商定了标准的
框架结构,确定标准制定的方向和内容,并明确分工、起草标准内容。
2020年7月31日,工作组完成标准草案的编写,并收集整理行业相关背景
资料,编写立项建议书,上报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申请立项。
2020年10月22日,工作组在杭州召开了标准研讨会,邀请相关单位代表
参会,会上对标准条款内容进行研讨,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工作组根据研讨
意见对标准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2月30日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3广泛征求意见
3.4标准审评
3.5标准报批
(根据标准版次修改调整)
二、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
1编制原则
标准编制遵循“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唯一性”的原则,主要
在源数据采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和表述。
工作组根据国内行业中先进的理念,除规范采集流程外,对文字信息采集、
图片处理、仓储、工作人员、场地等方面提出要求,作为本标准的技术支撑。宗
旨为团体标准的制定将填补该领域标准空白,指导全行业用标准化的手段对商品
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采集。
2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采集对象、采集流
程、人员要求、场所要求、设备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
标准主要内容和确定依据说明如下:
(1)术语和定义
依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相关文件,对商品源数据的术语
进行定义。并将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3.1
商品条码和GB/T35967-2018《标签符合性测试指南》的3.1产品标签纳入本章
节。
(2)基本原则
主要提出合规性、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和唯一性的原则性要求。
(3)采集对象
主要对采集对象进行明确。
(4)采集流程
依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和流程规范,对商
品查收、生成订单、采集数据、信息审核、用户确认、样品处理等各流程进行规
范。
(5)人员要求
主要对人员岗位设置、人员资质要求等进行规定,确保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
由专业人员开展。
(6)场所要求
依据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需求,主要对商品源数据采集办公场所的功能分区、
面积等进行规定,为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7)设备要求
依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商品源数据采集工作相关文件,并结合商品源数据实
际采集工作需要,主要对商品源数据采集中各工作环节需要的工作设备进行明确
要求。
三、主要分析和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
商品信息源数据采集工作,在规范企业商品条码、包装信息和产品标识,协
助经销商审核产品包装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