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取样送检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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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0
二、检测机构选择:0
三、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0
四、材料送检方 0
五、具体规定 1
5.1、水泥 1
5.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1
5.3、砂、石 3
5.4、砌体材料4
5.5、防水涂料4
5.6、简易土工4
5.7、混凝土、砂浆性能 :5
六、结构施工阶段原材料送检计划8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为如东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由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南通源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南京苏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南通丰汇建设
有限公司承建。
本项目共分为16个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别为:
综合水泵房、冷却塔、主厂房附屋、汽机基础、卸料大厅、烟气净化间、锅炉设备
间、垃圾坑、网架基础、渣坑、坡道、连廊、UASB 池生化池、超滤脱水机房、污水深度
处理间。
其中主厂房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一层高为7m、二层高为5m,三层
高为 4.9m、四层高为 3.3m,上部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为 44.5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
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建设面积 15319m2,基础为筏板
基础。砼强度等级:基础垫层为C20,基础及上部结构均为C35,构造柱等二次结构为C25,
砌体砂浆强度为M7.5混合砂浆。
二、检测机构选择:
1、本工程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并经业主、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2、个别材料需送到别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检测机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
②征得业主及监理的同意;
监理及业主如对个别检测结果有疑议,可会同各方送样到别处检测机构检
测,如检测合格,相关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相关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三、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现场原材料取样应由具备取样资格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按规范及检测中心要求进行现
场取样,同时,必须有见证人员在场见证。建设部211号文件中第七条规定:“见证人员
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
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监理(建设)单位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
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
四、材料送检方案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原材料送检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批。材料送检方
案的编制应科学、合理,保证取样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当方案需要调整时,可以进行调整,
但应按原报批手续报批,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
制作,由监理单位签署见证取样单,并加盖见证章,由施工单位及见证人送至检测站,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资料管理规定进行试验资料管理。施工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
怀疑,应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擅自处理,更不得弄虚作假。
本方案主要针对项目结构基础、主体施工阶段的原材料进玚检测,后期装修施工阶段
的专业材料送检方案另行上报
五、具体规定
5.1、水泥
⑴检验批次/检验检验批次/检验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
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对象主要是水
泥的安定性),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⑵取样方法:
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⑶取样数量:
总量不少于12kg。
5.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1)钢筋原材
1)、热轧圆盘条
⑴检验批次/检验检验批次/检验频率:
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规格的盘条,每批重量不超过60T。
⑵取样方法:
任取2 盘,端头截去500mm 后,取拉伸、冷弯试件各2 根,尺寸及重量偏差5 根。
⑶取样数量:
拉伸、冷弯试件:2 根450mm,2 根350mm。
尺寸及重量偏差:5 根500mm。
2) 热轧带肋、热轧光
⑴检验批次/检验检验批次/检验频率:
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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