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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办法》.doc

发布:2016-11-26约5.67千字共1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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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工作评估。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另行开展。各地和学校要把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表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将动态调整)为评估依据,逐项细化分解指标,全面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领域。   第四条 评估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 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   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   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   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第七条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逐项评分,并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表2),于每年10月31日前连同相关文件和佐证材料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自评工作,确保各项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状况。   第八条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体育工作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附表3,以下简称《审核报表》),形成评估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并公布复核结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审核报表》和评估工作报告报教育部。   第九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管理,评估工作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保证评估过程严谨、有序,保证评估结果公正、公平,及时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各地可设置一定比例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学校和示范性学校,先行先试,总结经验。   第十条 教育部动态管理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设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专家咨询组织,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质量监测评价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学校,每年抽查各地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情况,并公布各地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情况。在各省(区、市)遴选推荐基础上,教育部认定并公布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   第十一条 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的工作计划。将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综合教育督导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及时反馈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被督导单位应当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督导报告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附件1: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指标体系 评 估 项 目 评 估 指 标 序 号 评估指标内容 分 值 等级与系数 A B C D 1 0.8 0.6 0 一 组 织 管 理 (15%) (一) 加 强 管 理 (5%) 1 学校成立政教、教务、总务、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参与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定期研究工作。(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建立相应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2 是 / / 否 2 将体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并制订具体体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检查 2 是 / / 否 3 学校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 1 是 / / 否 (二) 领导 重视 (10%) 4 校长将学校体育列入工作职责,明确一名副校长分管体育工作 1 是 / / 否 5 每学期校长听体育课不少于4次,分管校长不少于6次 2 4/6 3/5 2/4 2/4 6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时规定 7 / / / 否 二 教 育 教 学 (30%) (三) 课 程 教 学 (15%) 7 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齐全 4 很好 较好 一般 差 8 依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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