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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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绩效考核标准,在一定时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状况和效果,激发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目标,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高层管理人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织服务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审计部组织集团内全部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同时组织对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及权属公司负责人的季度考核;各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对该公司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高管人员季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第一部分 2012年度考核内容
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为主体进行考核,为完善考核机制,真实反映高管人员实际业绩情况,调整部分指标,并增加部分考核内容,如下:
(1)增加否决项考核:在所分管的业态中,主要经济指标出现负增长的高管人员,业绩考核为零分;出现利润亏损或者为零的企业,由考核小组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考核、鉴定,提出业绩评价与任免建议,提交集团办公会讨论;
(2)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与其他业务收入、利润分开考核,其中主营业务考核占70%,其他业务占30%;
(3)国家扶持企业拨款(含贴息)按1/3额度,作为视同利润进行考核;
(4)未及时足额缴纳的集团管理费作为应提未提费用,冲减利润后考核;2012年将设定固定分值作为考核项;
(5)承担集团督办事项的企业高管人员,增加集团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权重不超过20分。
(6)增加民主评议程序,从科学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创新、责任心、作风五个方面,设定表格,通过年度绩效会议,由各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与会高管进行综合评议。
第二部分 2013年考核内容
主要分为三项内容,即对权属公司整体经营效果评价、高管个人业绩评价和对高管个人的民主评议。如下表(总分:120分):
考核内容
整体经营效果评价
个人业绩评价
民主评议
考核周期
年度
季度、年度
年度
考核比例
负责人
80%
20%
20%
其他高管
50%
50%
20%
2、权属公司整体经营效果评价,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内容:即财务评价指标、客户评价指标、业务流程指标和学习与发展指标。此指标与权属公司全体高管人员挂钩;集团公司高管人员,以集团整体经营效果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指标见附表1。
3、对权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考核,除考核上述公司整体指标外,兼顾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或集团督办事项的进展或效果考核。此项得分作为管理指标考核项,由集团公司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4、对权属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除考核上述公司整体指标外,对承担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高层管理人员,以个人分管业务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为中心,其他高管人员,以个人分管工作内容的关键工作任务设定管理指标,考核完成情况及效果; 集团公司高管人员以个人分管工作内容的关键工作任务设定管理指标,考核完成情况及效果;
5、对于各高管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采取年度目标责任书格式,制订年度目标责任状,并将各项指标分解至各季度,形成各季度的目标责任书;
6、对于高管人员能力素质的民主评议,通过年度绩效会议,由各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与会高管进行综合评议。
附: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指标库
五、考核周期
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三次,为一、二、三季度的季度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不再单独进行第四季度考核。
六、考核组织
1、各权属公司负责人的季度考核:依托集团公司各季度办公会进行各季度各权属公司负责人的考核。在权属公司提交季度汇报材料的同时,完成季度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填写,交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在召开集团办公会的同时,提交集团公司领导评价。
2、各权属公司除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高管人员季度考核:分别由各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组织材料,交由权属公司负责人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共同评价,并将最终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集团公司高管人员的季度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3、高管人员年度考核:
(1)权属公司整体经营效果考核:集团人力资源部配合集团计划财务部,通过审计,直接计算得分;
(2)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由各公司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提供数据,交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通过集团公司专项考核会议予以考核评价。
(3)民主评议:由各权属公司召开年度考核会议,通过会议评价后,由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4、对于经济指标由直接计算得分。集团公司审计部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拥有定期审计权力,并最终确定业绩完成情况。
5、考核期间,因工作转换、人事调动、原有的考核关系变更,导致不能对被考核者进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评价困难,现任直接上级可以征求前任直接上级的意见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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