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B37 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发布:2025-03-12约1.36万字共1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130.040.40

Z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05-24发布2013-09-01实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2373—201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污染物监测要求5

6实施与监督7

I

DB37/2373—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大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

爱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良国、王琦、杜斌、史会剑、谢刚、蔡燕、张延青、刘洪涛。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37/532—2005《山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同时代替

DB37/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建材工业部分的内容。

III

DB37/2373—2013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大气

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

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

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生产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同时执行国家关于固体

废物共同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2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