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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柯的《规训与惩罚》.PDF

发布:2017-07-27约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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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柯的《規訓與懲罰》 賴俊雄chlai@mail.ncku.edu.tw (台灣成功大學外文系副教授) 當代檢視並揭露西方歷史中,「暴力」、「法律」、「真理」及「正義」之間的 權力關係,最著名的作品,應是傅柯(Foucault )的《規訓與懲罰》(Discipline and Punish )。此書一開始以一七五七年三月二日,達米安(Damiens )謀刺國王事件, 被判處在巴黎教堂大門前公開認罪的各種殘暴酷刑為例,來說明君主如何以法律 暴力來鞏固其君權:「他(達米安)將『乘坐囚車,身穿襯衫,手持兩磅重的蠟 炬』,『被送到格列夫廣場(the Place de Grève )。那裏架起行刑臺,用燒紅的鐵鉗 撕開他的胸膛和四肢的肉,用硫磺燒他持著弒君凶器的右手,將溶化的鉛、沸滾 的松香、蠟和硫磺澆入撕裂的傷口,然後用四馬分肢,再焚屍揚灰』」(Discipline 3 )。傅柯也引用《阿姆斯特丹報》對此酷刑的描述:「最後,他被肢解為四部分。 這道刑花了很長時間,因為役馬不習慣硬拽,於是改用六匹馬代替四匹馬。但是 仍然不行,於是鞭打役馬,以便拉斷他的大腿、撕裂筋肉、扯斷關節 …… 」 (Discipline 3 )。血淋淋的暴力歷史描述,驚世駭俗,令習慣於人權思想與民主 法制的現代人難以想像。但是這些殘暴酷刑的暴力均是被法律所允許的,並且擁 有當時民眾所相信及接受的「真理」(例如君權神授)加以背書。因此,傅柯進 一步指出,「真理及權力關係始終是一切懲罰機制的核心」(Discipline 55 ),「暴 力」變成在歷史上任何主政者展示其「真理」的神聖儀式與維繫其「權力」的必 要手段。 傅柯在此書中描繪出三種懲罰圖型:1)古典時期(classical age )—君主制憲, 以追求君權神授的封建制度正義之名,將暴力施加在囚犯身上的各式野蠻酷刑 (砍頭、焚刑、絞刑、鞭刑、斷手、割舌、拷打、苦役等)及聚眾展示酷刑的方 式,作為維護君權神授的治理技術;2)法國大革命後(late 18th century )—早期 1 人道主義改革者以追求社會及經濟的正義之名,推行監獄的監禁技術,取代古代 對身體酷刑技術的暴力,並開始將治理暴力論述化(法律條文化);3)現代 (modern age )—人權當道,執政黨以追求人道正義之名,精緻化、普遍化、科 技化、規範化、論述化規訓權力技術的體現及監獄的監督(如邊沁設計的圓型監 獄)(傅柯治理術的系譜圖表見附件表格)。傅柯鮮活地揭露出一部西方治理術 (governmentality )1 的權力系譜史,亦是一部司法正義下的暴力史。傅柯認為 懲罰和規訓不僅是一組論述化暴力的壓抑機制,更具有相當複雜的社會功能。監 獄的誕生及其發展的文化與暴力,揭示出一種特殊權力的技藝發展,其各時代規 範的懲罰既是司法正義的,也是權力政治的。我們可以看出,雖然近代刑罰已盡 力減少對身體的暴力,使囚犯的苦痛降低,可是「不管是否有苦痛,司法正義仍 對身體緊追不捨」(Justice pursues the body beyond all possible pain )(Foucault , Discipline 34 )。 傅柯對「全景敞視」(the panoption )監獄所做的規訓權力技術分析,應最能 幫助我們了解近代執政者如何藉著「凝視」所產生的支配性語言,來展現並形塑 其「微觀權力」(micro-power )。傅柯指出由邊沁(Bentham 1784-1832 )所設計 的全景敞視建築是一種高效率的監獄建築物,監獄中每個犯人都監禁在個別的小 房間,且無時無刻都被中心塔內的警衛監視著。這棟建築物內除了中心塔內部 外,其餘空間均如透明般的明亮,所以小牢房內每個人的一舉一動皆會輕易地被 中央監控者所凝視。這位監控者可以在塔中任意觀看他人,但他人只知有人監 視,卻看不到監控者,並且犯人彼此間也無法看到對方。監視者的目光長久注視 著犯人的身體,而犯人完全無法回應監視者的凝視,那麼犯人自然而然地就會將 這種幽靈般無形的凝視內化於主體日常的自我監視中。如此一來,最後每個犯人 都會自我紀律,因為他們全都覺得隨時隨地均被人監視著,而這外在的凝視在這 高效率規訓過程中逐漸轉化成個人內在的日常監視(Discipline 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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