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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定金协议书示范文本【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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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定金协议书示范文本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订方):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 区 街(路) 号《 》项目 幢 层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 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室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 方式付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除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 除协议经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除: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协议 协议双方: 甲方:合肥正恒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62号 法定代表人:何健 授权代表:秦福宏 乙方: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山区寺右新马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陈硕 授权代表:马嘉樑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商品房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协议标的 第1条 协议标的 本协议标的指甲方将要出售的,乙方将要购买的位于合肥市美菱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恒生阳光城项目地块部分区域的地上商业物业(一层、二层)、负一层停车场、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乙方购买的地上商业物业和负一层的停车场的范围、标准等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1.1《设计平面图》(标注红线范围内)、附件1.2《外立面示意图》、附件1.3《总平面图》、附件2《工程技术标准》; 乙方购买的上述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具体种类、范围及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2《工程技术标准》。 甲方开发本协议标的已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别见本协议附件3.1、3.2、3.3、3.4)。 第二章 协议标的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2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及相关问题 1、双方同意协议标的总价款的 万元并按照本协议第3条的约定调整协议标的总价款。 2、双方确认,协议标的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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