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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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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996年3月1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997年6月2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1年2月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2年6月28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4年6月10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4年12月30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5年5月12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6年5月11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7年6月28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8年6月26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9年6月25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12年9月27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15年5月28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1年5月2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二〇一年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和股份发行 4 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 7 第五章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10 第六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11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5 第八章 股东大会 18 第九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30 第十章 董事会 33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42 第十三章 监事会 43 第十四章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 45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45 第十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52 第十六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7 第十七章 保险 59 第十八章 劳动人事制度 60 第十九章 党工委会 60 第二十章 工会、共青团组织 62 第二十一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62 第二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63 第二十三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66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66 第二十五章 附则 67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996年3月1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997年6月24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1年2月8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2年6月28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4年6月10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4年12月30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5年5月12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6年5月11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7年6月28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8年6月26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09年6月25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12年9月27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15年5月28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201年5月2日经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或者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5]151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1996年3月6日 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4403011022106。公司的发起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公司注册名称: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SHEN RAILWAY COMPANY LIMITED 公司住所:中国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 邮政编码:518010 电  话:(0755图文传真:(0755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依据《公司法》、《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简称“《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简称“《章程指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1996年1月22日通过的章程及于1996年3月14日、于1997年6月24日、于2001年2月8日、2002年6月28日、2004年6月10日、2004年12月30日、2005年5月12日、2006年5月11日、2007年6月28日、2008年6月26日、2009年6月25日、2012年9月27日2015年月日2016年5月26日分别召开股东大会修订的章程(简称“原公司章程”),于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已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手续,并自该日起生效。 本公司章程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和国务院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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