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考试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生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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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考试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将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部分选修内容,确定为高考理工类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
生物学科的命题要体现生物课程属于科学课程的性质。要重视对考生科学素养的考查,在生物科学和技术的基础知识、科学探究的方法、获取新知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对考生的表现进行测量。要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考试的能力与要求
1.理解能力
(1)能理解所学知识的要点,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知识的网络结构。
(2)能用文字、图表以及数学方式等多种表达形式准确地描述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3)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2.实验与探究能力
(1)能独立完成“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的生物实验,包括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并能将这些实验涉及的方法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
(2)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并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
(3)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运用观察、实验与调查、假说演绎、建立模型与系统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
(4)能对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案做出恰当的评价和修订。
3.获取信息的能力
(1)能从课外材料中获取相关的生物学信息,并能运用这些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生物学问题。
(2) “关注对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与生命科学相关的突出成就及热点问题。”
4.综合运用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生物学问题。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考试分为必考部分和选考两部分,必考为必修模块1、必修模块2和必修模块3的内容,选考为选修模块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模块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的范围。考生在上述两个选修模块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在考试大纲中删去选修1中“植物组织培养”的内容;考试说明选修1中增加“某种微生物数量的测定”以及“微生物在其他方面的应用”;选修3中“基因工程的原理及技术”调整成“基因工程的原理及技术(含PCR)”。
考试内容以知识内容表的形式呈现。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知识内容表中用数字Ⅰ和Ⅱ标出;实验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则用文字说明。Ⅰ和Ⅱ的含义如下:
Ⅰ:对所列知识点要知道其含义,能够在试题所给予的相对简单的情境中识别和使用它们。
Ⅱ:理解所列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能在较复杂的情境中综合运用其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评价。
必考内容及要求
知识内容 要求 1-1 细胞的分子组成 (1)蛋白质、核酸的结构和功能
(2)糖类、脂质的种类和作用
(3)水和无机盐的作用。 Ⅱ
Ⅱ
Ⅰ 1-2 细胞的结构 (1)细胞学说的建立过程
(2)多种多样的细胞
(3)细胞膜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4)主要细胞器的结构和功能
(5)细胞核的结构和功能 Ⅰ
Ⅱ
Ⅱ
Ⅱ
Ⅱ 1-3 细胞的代谢 (1)物质入细胞的方式
(2)酶在代谢中的作用
(3)ATP在能量代谢中的作用
(4)光合作用的基本过程
(5)影响光合作用速率的环境因素
(6)细胞呼吸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1-4 细胞的增殖 (1)细胞的生长和增殖的周期性
(2)细胞的无丝分裂
(3)细胞的有丝分裂 Ⅰ
Ⅰ
Ⅱ 1-5 细胞的分化、衰老和凋亡 (1)细胞的分化
(2)细胞的全能性
(3)细胞的衰老和凋亡与人体健康的关系
(4)癌细胞的主要特征及防治 Ⅱ
Ⅱ
Ⅱ
Ⅱ
2-1 遗传的细胞基础 (1)细胞的减数分裂
(2)动物配子的形成过程
(3)动物的受精过程 Ⅱ
Ⅱ
Ⅱ 2-2 遗传的分子基础 (1)人类对遗传物质的探索过程
(2)DNA分子结构的主要特点
(3)基因的概念
(4)DNA分子的复制
(5)遗传信息的转录和翻译 Ⅱ
Ⅱ
Ⅱ
Ⅱ
Ⅱ 2-3 遗传的基本规律 (1)孟德尔遗传实验的科学方法
(2)基因的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
(3)基因与性状的关系
(4)伴性遗传 Ⅱ
Ⅱ
Ⅱ
Ⅱ 2-4 生物的变异 (1)基因重组及其意义
(2)基因突变的特征和原因
(3)染色体结构变异和数目变异
(4)生物变异在育种上应用
(5)转基因食品的安全 Ⅱ
Ⅱ
ⅠⅡ
Ⅱ
Ⅰ 2-5 人类遗传病 (1)人类遗传病的类型
(2)人类遗传病的监测和预防
(3)人类基因组计划及其意义 Ⅰ
Ⅰ
Ⅰ 2-6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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