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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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1-023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及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向关联方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的关联交易不改变上市公司股东的持股结构。此次关联交易议案获得
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国利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承诺在今后1 年内仍保持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重庆财
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亦承诺在今后 1 年内不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
行增持或减持。
1、关联交易内容: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国兴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国兴公司”)向本公司关联方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能房公司”)在2007 之前借款236,897,264.12 元,自2007
年1 月1 日起开始计息,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执行,计息时间自2007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6 月30 日止;利息
合计64,438,272.26 元。
(二)能房公司2010 年及以后借给重庆国兴公司的借款余额
55,900,000 元,根据实际借款的时间,按照央行公布的对应期限贷
款基准利率执行且最高为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时间少于六
个月(含)的、按六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六个月至一年(含)
的、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超过一年的均按一至三年(含)期
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关联方回避事宜:
鉴于能房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方董
事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3、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
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1年6月29日,本公司拟与能房公司、重庆国兴公司签署《借
款协议》,对能房公司在2007年之前借给重庆国兴公司的借款和2010
年及以后借给重庆国兴公司的资金分别明确相应的利息。
2、鉴于能房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
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国兴臵业
有限公司与北京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借款协议
的议案》已经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9人,实到8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关联董事朱凤先先生、刘晓林先生、熊伟女士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赵万一先
生、彭启发先生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中资金情况说明
1、2006 年11 月29 日,蓝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星石化”)与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公司”)签
署了《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蓝星石化拟以全部资产和负债,及
向融达公司定向发行253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为支付对价,购买融达
公司持有的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南
华”)100%股权,其时重庆国兴臵业有限公司为国兴南华的全资子公
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与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蓝
星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中国蓝星(集团)总公
司向融达公司转让持有的蓝星石化 37.77%的股份。这两项协议已得
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执行完毕,蓝星石化已变更为国兴融达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
2、能房公司是融达公司的关联公司,双方均为北京国利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05 年12 月1 日开始,能房公司陆续
以借款方式为重庆国兴公司的重庆项目(项目名称“国兴〃北岸江
山”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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