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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相关问题的研究
摘 要: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但基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如预算编制不科学、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执行不严、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等。究其根源,既受单位自身内部因素影响,也与监管等外部环境有关。对此,本文从预算单位自身、财政监管、审计监督以及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四个方面考虑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 预算执行 审计监督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全面推开,基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水平、编制质量以及执行效果也在逐步提高。但从审计监督情况来看,基层单位的预算执行现状仍然不容乐观。本文对北京市朝阳区连续3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归纳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1.与预算执行相关的问题及其危害
朝阳区审计局3年间共对全区20来个一级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了预算执行审计(调查)或延伸,发现半数以上单位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使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所属单位财务及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其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1.1预算编制方面
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收支未入预算;二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如业务费支出无项目明细、追加资金未安排具体项目等;三是公用定额按单位分档以“低标准加系数”法核定,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在审计报告中多次出现的上述问题,既易使资金脱离预算管理滋生违法违规问题,也影响单位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使预决算数据对比分析失去意义。
个别单位编制预算超范围列支。一是上下级单位将同一事项列入各自支出预算,造成重复列支;二是工会经费大量结余,却将工会活动费用列入单位项目预算。这些加大了单位资金损失浪费风险,成为财政资金安全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
1.2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常见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使用专项资金较随意:有的不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自行调剂、挤占挪用;有的不将完工项目结余上缴财政,长期在单位挂账留存;有的未经财政审批自行动用结存资金,实行“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其危害在于使预算严肃性降低,相关项目执行效率大打折扣,不利于全区财政资金的统一规划、统筹使用,进而影响资金整体效益效果。
1.3国库集中支付方面
近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在朝阳区由部分试点转向全面推开,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收支行为不断规范,但制度执行中的一些问题也开始凸显。如部分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执行不严,存在未见原始发票或合同资料、发票日期晚于财政审批付款日等不符合支付程序的现象;部分单位在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中取现比重较大,个别单位甚至从零余额账户中支取现金存入基本户。这样一定程度上会削弱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支付的监控力,不能有效降低资金使用风险。
1.4政府采购方面
随着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宽,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较为普遍。一是应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未进行政府采购,二是政府采购预算与决算差距较大,很多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计划支出至年底决算时未予执行。部分支出游离于政府采购之外,单位自主随意采购容易滋生腐败。
1.5财务基础管理方面
单位财务基础管理薄弱,具有一定普遍性,主要包括:内控制度不健全、未严格执行,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入账不及时,资产未定期盘点或无盘点记录,以及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如果财务基础管理上不去,势必成为影响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短板”,进一步增大管理风险。
1.6所属单位管理方面
从近年审计情况来看,预算执行与财务管理问题有向二三级单位下沉的趋势。一是二级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要么项目编入年初预算后未实施,要么未按预算规定范围使用资金;二是部分二三级单位管理薄弱,库存现金账实不符、食堂核算不规范、自行出租国有资产且收入不上缴等;三是二级单位往来核算专项资金,另以各种名义给个人谋取福利或直接为上级单位职工列支福利开支等。违规现象从一级单位向所属二三级单位转移,具有一定隐蔽性,增加了监管难度。
上述六方面问题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如听之任之,势必将影响财政资金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须要追根溯源,及时加以解决。那么,这些问题背后到底隐藏着哪些深层次原因呢?
2.问题产生的根源
预算执行问题的成因较为复杂,既与单位自身重视不够、心存侥幸等内部因素有关,也与外部监督不力以及财政体制改革尚待完善等环境因素有关。
2.1单位自身认识不够
2.1.1对预算严肃性认识不足。预算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方法,也是单位开展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一经批准或批复,便具有了法律上的刚性和约束性,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而有些单位却对此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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