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山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及规范网上竞价采购行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网上竞价是指通过我校自行开发的《高校仪器设备竞价网》(以下简称竞价系统)发布学校采购信息,接受会员(供应商)报价,价格审批,网上公布采购结果等全过程活动的总称。网上竞价是高效、透明地对零星仪器设备(货物)采购进行货比三家的手段,是招标采购的补充形式。零星仪器设备(货物)的定义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适用范围及中标原则
网上竞价适用于定型的标准仪器设备的采购,发布的采购信息必须包含明确的品牌(厂家)、型号(规格)和相关配置。定做或需查看实地确定安装情况的仪器设备的采购不适合采用竞价流程,可执行网上审核流程。
网上竞价一般应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竞价,如竞价时限截止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未满三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报价、直接初选、延长竞价时间等方式,并按相应方式流程执行。
网上竞价的中标原则为兼顾信誉优先基础上的最低价原则,即对供应商的选择由价格、供应商的信誉二个因素确定。
供应商信誉等级指在竞价系统内,由参与过该供应商竞价活动的用户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后综合形成的一个评定供应商好坏的等级。对每单竞价中标的供应商,用户均有一次评价机会。
退选是指申购用户不选择所报价格最低价供应商,退而选择所报价格次低的供应商。如申购用户退选,需详细填写退选理由,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用户退选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低价供应商应标不符合用户需求;
二、最低价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的综评“一般”或低于“一般”,可退选次低价应标公司,依次类推。
对因故作其它特殊选择的,申购用户应书面向主管部门充分说明其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主管部门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用户选择的结果并将申请材料存档,以示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和个人的监督。
私人自购不受中标原则限制。
第三章 评价体系
申购用户有权利用竞价系统对每一家中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申购用户可多次改评,结果以申购用户的最后评价为准。申购用户的评价结果将影响该中标供应商的信誉等级的综合评价。
供应商有权对自己中标单的申购用户的付款、违约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记入该用户的申购记录。受供应商投诉经核实的申购用户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申购用户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申购用户除应遵循上述第一、二章通用原则之外,还应遵守本章各条款。
校内申购用户经注册并通过系统自动验证通过后,即可成为本校网上竞价系统的合法用户,具有网上申购、查询、初选、打印下载资料、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等各种相关的权限,并可利用网上竞价系统申购自己所需的仪器设备。
申购用户利用网上竞价系统申购仪器设备,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信誉和利益,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服从和配合学校竞价系统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网上竞价工作。
申购用户填申购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等一经不随意 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供应商除应遵循上述第一、二章通用原则之外,还应遵守本章各条款。
申请加入网上竞价采购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二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三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技术保障; 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诚信记录;五具备上网条件。供应商必须向“竞价网”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二税务登记证;三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四相关的资质证书;五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书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价15天内有效报价应含税费、费等,开普通发票、收支票价格有异议的必须注明,供应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和优良产品履行与申购达成的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后付款方式先送货上门到指定的校区实验室或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待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的竞价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以发布的资格条件和资质要求为准。供应商负责对本单位信息进行维护,涉及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范围变化,重大投资行为,主要资产抵押、出售,信用、信贷等级变化,重大合同纠纷,重大诉讼等,应及时书面通知竞价。供应商竞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竞价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终生会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网上竞价采购会员资格;二提供进行网上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