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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doc

发布:2017-08-24约4.22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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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客观题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 答案:× 解析: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是可以撤销的。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的主要区别包括( )等。   A、设立方式不同   B、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   C、出资证明形式不同   D、股权转让方式不同 答案:ABCD 解析: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的主要区别包括:(1)设立方式不同;(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3)出资证明形式不同;(4)股权转让方式不同;(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体现方式不同;(6)组织机构有所不同;‰(7)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8)信息披露义务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 答案:× 解析: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 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题中,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 答案:× 解析:(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2)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录上签名。( ) 答案:×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纪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B、未弥补的亏损为4400万元   C、持有公司股份12%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BC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07年1月31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07年3月31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07年2月28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 解析:本题有两个考核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至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07年3月31日前。 根据《公司法》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中,下列情形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通知了各股东   B、乙公司于2007年4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股东的会议议题是审议公司的分红方案,召开会议时还增加了公司对外投资的一个议题并进行了表决   C、丙公司于2007年4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D、丁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召开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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