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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维修工作
1.0目的
1.1为了规范物业服务中心公共维修的工作流程、标准与要求,
确保公共部位、公共设、设备得到及时维修,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指导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的公共维修工作,
开发商负责的公共维修工作不适用本规程。
3・0职责
3.1前台人员负责公共报修的受理、出单、派单和业户报修的
回访工作。
3.2安防服务部门负责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共部位、公共设、
公共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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