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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责任人陪餐制度.docx

发布:2025-03-23约1.13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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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责任人陪餐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幼儿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责任人陪餐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名称]全体教职工责任人,包括园领导、后勤管理人员、班级教师等,在幼儿就餐时段的陪餐管理。

三、陪餐责任人职责

1.陪餐安排:每日安排至少一名园领导、一名后勤管理人员和一名班级教师作为陪餐责任人,确保每餐均有责任人陪餐。陪餐责任人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食堂,对食品的外观、气味、质量等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食品是否有变质、异味、异物等情况。

2.就餐陪同:陪餐责任人应与幼儿共同用餐,在就餐过程中关注幼儿的饮食情况,如幼儿的食欲、进食量、对食物的反应等,及时发现并解决幼儿在就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沟通交流:陪餐责任人在陪餐过程中应与幼儿进行亲切交流,了解幼儿对饭菜的喜好和意见,鼓励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同时,向幼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幼儿的食品安全意识。

4.意见记录:陪餐责任人应认真填写《幼儿园陪餐记录》,详细记录陪餐日期、餐次、食品名称、幼儿对饭菜的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对幼儿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以便改进食堂工作。

5.问题处理:陪餐责任人在陪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停止食用有问题的食品、通知食堂停止供应相关食品等,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陪餐管理

1.陪餐排班:后勤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陪餐排班表,明确每日陪餐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和陪餐时间,并提前公布。陪餐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排班表执行陪餐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陪餐,应提前向后勤部门请假,并自行安排其他责任人代替陪餐。

2.培训教育: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陪餐责任人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陪餐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置等。

3.监督检查:园领导应定期对陪餐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陪餐责任人是否按时陪餐、是否认真填写陪餐记录、是否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等。对不认真履行陪餐职责的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资料保存:后勤部门应妥善保存陪餐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陪餐记录应作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资料,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不履行陪餐职责,或在陪餐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名称]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幼儿园名称]

[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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