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8篇.docx
气象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8篇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局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气象局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从事气象业务、科研、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合同管理原则与要求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合同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合同审批与签订
第七条单位应当明确合同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批流程应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第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合同签订的审核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审核内容包括合同主体的资质和信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合同金额的合理性和经济性等。
第四章合同履行与变更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合同的履行效果和质量。
第十一条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单位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并书面报告相关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单位如需变更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应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权利义务的变更、履行期限的变更等。
第五章合同终止与结算
第十四条单位如需终止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进行终止。终止原因应包括合同履行完毕、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等。
第十五条单位在合同终止时,应当做好结算工作,确保合同的终止效果和质量。结算内容应包括合同款项的结算、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违约责任的承担等。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合同终止后的档案管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总结和评估,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和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同行评议等方式。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内部控制制度由气象局负责解释和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本内部控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原规定不符的,以本内部控制制度为准。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气象局的合同管理活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气象局所有涉及合同管理的业务活动,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注重信誉,维护气象局的形象和声誉;严格控制风险,保障气象局的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组织
第四条气象局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负责全局的合同管理工作。该组织应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流程。
第五条合同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应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六条合同管理组织应与相关业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合同签订
第七条气象局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合同的签订条件、签订程序和合同文本等内容。
第八条合同文本应由专业法律人士或机构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合同签订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