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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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
工程质量、进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 为加强清东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实现科学、文明、规范的管理目标,全面提高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依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工程质量追究管理办法》。
3.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理单位。考核实行200分制:分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每项满分100分。
4. 河北省高速公路清东陵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于每年6月底、11月底各进行一次全线的综合评比,分别考核前期的工作业绩,对于冬季施工的项目并入下年度6月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5. 各从业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当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事故等重大问题时,其相应质量考核、进度考核项按零分计。
6. 考核内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调整。
第二章? 考 核
7.工程进度考核
7.1项目开工前,各合同段施工单位根据批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以月为时间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驻标监理审核、总监办审批,筹建处备案。审批后的施工计划作为进度考核的依据,并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当计划确需调整时必须提前按相关程序报批。
7.2 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将本月工程进展情况、计划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监理人员、项目工程师,复核后报计划科备案,同时按要求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上传。
7.3 对于上月未完成的投资合计计入下月投资计划。凡上月未完成计划100%的,本月总投资计划考核标准调整为本月计划与上月未完成计划的合计数。
7.4工程进度考核满分100分;按工程实际完成计划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评分,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的百分比值即为该合同段工程进度得分,超额完成计划的得分为满分。至考核期仍未达到上述合计数90%的,视为总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未达到优良标准。
8. 工程质量考核
8.1建设期工程质量考核主要分为:外观质量及施工工艺占总分20%;内业资料占总分15%;实测质量占总分40%;平时检查和省检占总分25%;每项考核均为100分,乘以相应权重相加即为质量考核得分。
8.2外观质量及施工工艺和内业资料考核项目按附表一、附表二执行,实测实量按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规定项目和频率执行。
第三章 奖 惩
9.考核评定
9.1考核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之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具体由筹建处、总监办负责组织安排。
9.2工程质量、进度每项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该项考核为优良。
9.3考核对综合成绩、单项成绩分别进行奖罚。
10.奖惩规定
10.1对综合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的前1名奖励,奖励 万元;对综合成绩后1名(不考虑分值)进行处罚,罚款 万元。
10.2对单项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单位奖励 万元,可以累加;对单项评分在75分及以下的单位进行罚款 万元,可以累加。综合成绩受到奖励或处罚的单位不参加单项成绩的奖罚。
10.3对总监办视实际出勤率、人员素质、管理情况和工作业绩奖励 万元,对驻标监理按《监理考核办法》执行。
10.4对于在评比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名次或有关检查人员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于取得名次的收回其奖金并罚款 万元,对于未取得名次的罚款 万元。
10.5奖惩结果将在网站公布,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报全线并通知其法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 附 则
11. 本办法由筹建处负责解释。
1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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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外观及工艺检查扣分标准
序号 部位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一 路基
土石方 1、 路基表面不平整,路拱不合适,不能良好排水,存在翻浆现象。
2、 边线不直顺,曲线不圆滑。
3、 上边坡存在松石,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随意乱选,外形不整齐,不美观。
4、 碾压不到边。
5、 碾压含水量过大或过小。
6、 加宽路段衔接工艺不规范。
7、 临时排水系统设置不全或不能起到应有作用。 第1、3、4、5、6、7项每项每处减2分。
第2项每累计100m减2分。 二 软基
处理 1、 使用易风化或尺寸小于30cm的石料挤淤;砂垫层宽度宽出路基边脚不足1m或不满足设计宽度。
2、 砂垫层表面坑洼不平。
3、 土工布皱折不平顺。
4、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间距不均匀。
5、 碎石桩、粉喷桩间距不均匀。 每项减1分。 三 路面(底)基层 1、土块超规范要求,块灰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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