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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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字[2012]07号
银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银城街道党工委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街道便民服务心工作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加快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建立“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着力打造“学习型、效率型、创新型”机关,树立“规范、高效、廉洁、为民”的良好干部队伍形象。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岗定责的原则;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公平竞争、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便民服务心工作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程曙前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刘德波同志、党工委副书记刘军同志、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项学军同志、纪工委书记干柏壮同志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干柏壮同志兼任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各科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便民服务心工作岗位测评考核工作。
四、考评形式 由街道党工委干部作风督查室负责、中心主任具体实施,按月量化综合绩效考评。 五、考评对象 入驻中心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窗口考评与所属单位挂钩。 六、人员绩效考核 基础分100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下列条款进行扣分。 (一)到岗情况(20分) 1、每天4次考勤,迟到、早退扣2分/人次。 2、上下班未签到,扣1分/人次。 3、本人不签到,委托他人代签到,委托人、受托人各扣0.5分/人次。 4、无特殊情况无书面假条的,扣1分/人次。 5、无故脱岗扣10分/人次(脱防30—60分钟,扣5分/次),旷工半天扣10分/人次(脱岗60分钟及以上计半天)。 6、中心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会议、集体活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7、中心出勤率低于6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8、考勤扣分不封顶。 (二)服务规范(20分) 1、工作时间内未佩戴上岗证,扣2分/人次; 2、不按规定着装、着装不整洁,扣1分/人次; 3、工作时间内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串岗聊天、睡觉的,扣5分/人次; 4、在中心醉酒闹事,扣10分/人次; 5、上班时间在办事大厅吸烟,扣1分/人次; 6、上班时间,将办事群众置于一边,拨打、接听私人电话(2分钟及以上),扣1分/人次。长时间(10分钟及以上)拨打、接听,扣10分/人次。 7、办公区域内不卫生、整洁、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次。 8、卫生不彻底、不按时开、关门,扣2分/人次; 9、不按规定时间将业务办理情况和相关资料报送中心管理人的,扣2分/人次。 (三)工作实绩(30分) 1、办件数量(5分) 按窗口人员办件数量排列,列第一位的得5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25分。 2、办件质量(25分) (1)规定时限内未办结承诺事项的,扣3分/件次; (2)办理结果出现差错的,扣2分/件次; (3)一次性告知不完全,扣2分/件次; (4)办结件无当事人签字或手续不完善的,扣1分/件次。 (5)应当受理的事项未予受理扣5分/件次; (6)业务不熟悉,办理同一事项出现2次及以上反复的,扣2分/件次。 (7)不按规定流程办理,办理程度不规范的,扣2分/件次。 (8)由于服务态度等因素,造成被服务对象投诉的,扣5分/件次。 (四)服务对象评议(10分)
1、按照服务对象评议结果,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视为考核满意;按满意率比例排名,第一位的得1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0.25分。 2、意见回收率低8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五)其他事项考核(10分) 1、其他工作 (1)读书笔记不足,扣1分/人月,不按时完成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当月扣3分/人篇。 (2)中心临时安排的工作,窗口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扣2分/件次。 2、业务技能 (1)中心组织的业务知识测试合格的,扣3分/次。 (2)业务不熟悉,一月出现两个方面办事事项的,扣2分/件次。 (六)综合考评(10分) 1、中心主任根据窗口人员的平时表现,综合考评。(5分) 2、窗口互评(5分),按得票数排名,排名第一的得5分、每降低1个名次扣减0.25分,扣完为止。 七、窗口绩效考核 基础分为100分,违反便民服务中心规定按下列条款扣分。 (一)窗口工作(50分) 按窗口人员平均考核得分的50%进行折算。 (二)项目管理(10分) 1、根据街道党工委政府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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