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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外伤评估及护理.ppt

发布:2017-11-08约3.72千字共3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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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对比更加便于记忆。 临床护士观察病情重点要掌握不同的两种脑疝的原因、受压部位、症状与体征以及不同的抢救措施。 颅脑外伤评估及护理 颅脑外伤的概述 颅脑外伤占全身损伤的15%-20%,次于四肢损伤,其致残率及致死率均居首位,颅脑外伤可分为头皮损伤、颅骨损伤和脑损伤,三者可单独或合并存在。 颅脑外伤的分类 头皮损伤 颅骨损伤 原发性脑损伤 继发性脑损伤 头皮擦伤 头皮挫伤 头皮裂伤 头皮血肿 线性骨折 凹陷骨折 粉碎骨折 颅底骨折 脑震荡 脑挫裂伤 中脑损伤 脑桥损伤 延髓损伤 下丘脑损伤 硬膜下血肿 硬膜外血肿 脑内血肿 多发性颅内血肿   颅脑外伤的评估 病史的评估 受伤史及现场情况:如暴力的大小、方向、性质、速度,患者当时有无意识障碍、有无逆行性遗忘,有无口鼻、外耳道出血 身体的评估 局部:头部有无破损、血肿的大小,有无口、鼻、外耳道出血或脑脊液漏发生,判断是开放性或颅底骨折。 全身:意识、格拉斯哥评分、瞳孔、肢体活动、头痛、呕吐、视乳头水肿等神经系统及生命体征 辅助检查:X线、头颅CT、MRI 心理和社会支持状况 意识判断的方法 护士通过呼叫患者的名字,简单的对话,用 手轻拍、捏、针刺患者的皮肤,压迫眶上神经反 射等,观察患者有无呻吟、皱眉、肢体活动等反 应,了解患者有无吞咽、咳嗽及睫毛等反射。 意识状态的评估 嗜睡:是一种病理的倦睡,唤醒后定向力基本完整,能配合检查,是意识障碍的早期表现。 昏睡:处于较深睡眠,最重的疼痛和言语刺激可唤醒,模糊作答后又入睡,各种反射存在。 浅昏迷:患者对强烈刺激有痛苦表情和躲避反应,无言语应答,并不能执行简单命令。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及生命体征无明显改变。 深昏迷:患者自发性动作完全消失,对任何刺激均无反应,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均消失,生命体征常有改变。 格拉斯评分法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CS): 临床较常用,GCS时伤者的睁眼、言语、运动三方面所得总分表示意识障碍程度,最高分为15分,表示意识清楚,12—14分为轻度;9—11分为中度;8分以下为昏迷;最低3分。分数越低则意识障碍越重。 格拉斯评分表 睁眼反应 言语反应 运动反应 自动睁眼 4 回答正确 5 遵命动作 6 呼唤睁眼 3 回答错误 4 定痛动作 5 刺激睁眼 2 吐词不清 3 肢体回缩 4 无反应 1 有音无语 2 异常屈曲 3 不能反应 1 异常伸直 2 无动作 1 格拉斯评分注意点 睁眼: 眼睑水肿或面部骨折睁眼反应无法测,用C代替评分。 持续性植物状态的患者自发睁眼,使评分不能反映实际病情,但只能按看到的评。 疼痛刺激睁眼,采取周围性刺激,避免因给予中心性疼痛刺激造成闭眼。 格拉斯评分注意点 言语: 言语障碍患者言语反应无法测,用D代替评分。 气管切开或插管患者言语反应用T代替评分。 气管切开患者堵管按照实际反应进行评分,不能用T代替评分。 格拉斯评分注意点 运动: 如有一侧肢体偏瘫的,按健侧肢体进行评分。 如果两次刺激后患者的反应不同,或者两侧肢体反应不同,按其最好反应评分。 评分按照客观评价,不受主观影响,刺激强度要足够。 疼痛刺激由轻到重,避免不必要的痛苦,不可以一次刺激持续时间太长。 疼痛刺激采取中心性刺激,如压眶;避免因给予周围性刺激引起脊髓反射,如患者自行拉面罩,就不必加疼痛刺激。 避免在使用镇静药物时进行评分。 正常的瞳孔 自然光线下直径2-5mm 两侧对称 等大等圆,边缘整齐 对光反射灵敏 亮光下可缩小,光线暗的环境下可略增大。如用拇指和食指将上、下眼险分开露出眼球,用手电筒光照射瞳孔,瞳孔立即变小,移开光源或闭合双眼,瞳孔可复原。 瞳孔的生理变化 正常瞳孔的大小与年龄、生理状态、屈光、外界环境等因素有关。 1岁以内的婴儿瞳孔最大,其次为儿童和青少年时期,以后随着生长发育,瞳孔会逐渐变小。 近视眼瞳孔大于远视眼; 交感神经兴奋时,如表现为惊恐不安、疼痛时,瞳孔会扩大; 副交感神经兴奋时,如表现为深呼吸、脑力劳动、睡眠等,瞳孔会变小。 瞳孔的观察 大小 形状 对光反射: 直接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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