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12设计变更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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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目的
为规范公司设计变更管理,结合公司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制定审批流程,以促使设计变更向合理性、经济性发展,消除设计变更对投资带来的消极影响。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控制。
定义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设计变更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流程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
5.工作程序
5.1 设计变更的原则
5.1.1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自设计单位提交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前需变更原设计时,必须履行变更手续。
5.1.2已经审批的设计文件原则上不许变更,如发现原设计中有差、漏、错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可作必要的变更,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A.不降低技术标准,保证结构安全度,不影响使用功能
A.设计类:各专业在项目进程中因图纸错漏等原因而发生的修改设计,具体分为:A-设计错漏;B-超成本目标;C-设计优化;D-补充及二次设计;E-现场条件。
B.现场施工类: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错误、施工困难、征地拆迁影响、施工进度等施工因素的影响进行设计变更,具体分为:(1)施工错误;(2)施工困难;(3)征地拆迁影响;(4)施工进度要求
C.其他类, 具体分为:(1)领导要求;(2)政府要求;(3)其他
5.5设计变更的程序
5.5.1 设计变更的提出及处理方式
A.参与项目建设各方(业主、施工、监理、勘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设计交底时及图纸会审时发现的问题,需要在《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中明确,对于需要出图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另行变更出图。
B.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有变更需求时,由提议单位填报《工程变更单》(附件一)。要求详细填写提出变更事由:包括变更部位、变更部位的现状、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并对变更前后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须附资料)。再按审批流程要求报批,对于需出具设计变更文件的,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C.工程项目以外单位提议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组织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按设计变更的程序和分工办理。
5.5.2 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
A.由公司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金额在20万以下的,由技术部进行决策。金额在20万以上的,报请事业部分管副总经理决策是否进行变更。
B.由其他提议单位提出的变更,实行分级审批:
(1)重大设计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填报《工程变更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设计代表签署意见,再报公司项目部、技术部和成本控制部签署意见,然后报请工程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决策是否变更。其中单项变更增加估算投资在100万以上、累计变更超过500万以上的《工程变更单》,均需商投资事业部(项目策划部)后决策。以上变更如涉及到规划条件变更,及累计估算投资增加超过批准设计概算10%,应报原批准部门核准。重大设计变更均需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备案。
(2)较大设计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填报《工程变更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设计代表签署意见,再报公司项目部、技术部和成本控制部签署意见,然后报请工程管理事业部分管副总经理决策是否变更。
(3)一般设计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填报《工程变更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设计代表签署意见,报公司项目部,项目部组织技术部、成本控制部共同决策。
(4) 电力相关工程变更单审批:电力工程的相关评审由工程综合部替代技术部。《工程变更单》中技术部一栏也由工程管理事业部的综合部签认。
(5)代建项目的设计变更;根据合同及相关约定,报业主方审批。
(6) 需财政发改委审批的,由成本控制部送审财政及发改委签署意见。
5.6 各参与审批部门的审批职责
5.6.1监理工程师负责核实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并提出建议及意见。
5.6.2设计单位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合理性、经济性。
5.6.3业主代表结合现场对设计变更方案及工程量提出建议和意见。
5.6.4技术部负责审核设计变更方案的可行性。
5.6.5 如因征地拆迁问题需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的,需征地部门结合现场对设计变更方案及工程量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在业主代表一栏签署意见。
5.6.6 成本控制部负责审核设计变更方案的经济性(如单价,经济性对比),是否给予计量等造价控制方面内容。
5.7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
5.7.1设计变更文件的发放
A.设计变更图纸由技术部负责发放。
B.《工程变更单》及其设计图纸应视作施工图的一部分,签署好的设计变更单由项目部保存原件及发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定期将复印件发放给技术部、成本控制部。对于代建项目
5.7.2设计变更文件的执行管理
A.项目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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