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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使用规定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效保障员工的安全与职业健康,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
管理职责
HSE管理部负责制定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标准,对配备、发放、使用和报废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对其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气体防护器材类除外)。
物资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并负责采购气体防护类器材。
各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公用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台帐。依据劳动防护配备与发放标准制定需求计划。
管理流程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采购、验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质量标准。
必须采购有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的劳动防护用品,厂家的资质需报HSE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才能确定合格的采购厂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制定
HSE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现场实际使用需求,对配备标准进行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
各单位依据劳动防护配备与发放标准对员工应到期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计,制定年度需求计划,并上报给HSE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
HSE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劳动防护发放标准和部门、分厂、车间上报的需求计划,汇总形成公司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气体防护器材、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年度需求计划。并将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工作部、物资供应部进行采购。
总经理工作部、物资供应部依据HSE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需求计划,组织采购。
总经理工作部、物资供应部组织对到货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物资供应部入库保管。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计划由总经理工作部制定,传递到使用部门,各部门依据领用计划组织领用。
物资供应部依据人力资源部或HSE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计划组织发放,建立领用台帐,领用部门在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台帐签字确认后,由物资供应部备案。
新入厂的员工,持人力资源部《入职通知单》并经厂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所分配单位负责为其领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人力资源部、HSE管理部批准,物资供应部发放。
人力资源部、HSE管理部监督各单位为每个员工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台帐、公用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气体防护器材台帐情况,定期检查各单位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公用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气体防护器材台帐。
备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库房要备有相应数量特殊劳动防护用品以备急用,不得擅自动用,由HSE管理部审批发放。各单位急需或员工因抢险救灾而损失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报HSE管理部审批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发放。
安全带、防毒护具、耐酸碱工作服(鞋)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到岗位。
HSE管理部根据库存情况提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申请需求计划,及时进行增补。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报废
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各单位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完好性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依据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HSE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各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公用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校验和维护,使用过程中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连续离岗三个月以上的员工,不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超过使用年限或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不得使用。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均采用以旧换新的形式进行更换。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入职通知单》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用人单位为在岗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附则
本规定主要编制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规定编制人:郭云峰
本规定审核人:李 锋
本规定批准人:张瑞兵
本规定编号:Q/GL-HSE-010-2011
本规定自2011年0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原《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Q/GL-HSE-010-2009)同时废止。
附表1: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服
夏装 劳动手套 棉防寒服 防寒手套 雨鞋雨靴 防护镜 毛巾 口罩 肥皂 香皂 洗衣粉 洗发剂 浴液 护肤膏 防晒霜 防暑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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