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docx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本公司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明确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检验、佩戴要求和处罚等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二、定义: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本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装备。防护用品由业务分包部门申请采购,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确认。
三、职责:
(一)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是公司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岗位工种,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编制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二)负责确认所采购防护用品的供应商经营资质,其确认的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
3、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
4、防护用品,必须取得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一)负责防护用品配置;
(二)负责监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配戴使用。
(三)各部门分包单位按照配备标准给员工所需防护用品。
(四)各部门分包单位应督促从业人员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并保管好。
四、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名录:
V型塑料安全帽、过滤式防毒面具、自吸式空气呼吸器、电焊面罩、护目镜、绝缘手套、三防鞋(防砸、防滑、防导电)、安全带、安全绳;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有:工作服、帆布手套、棉纱手套、袖筒、一次性口罩,安全带、毛巾、洗衣粉、香皂等物品。
五、采购及使用范围:
(一)采购:
各部门分包单位必需按照公司规定的配置标准进行采购。
(二)使用范围和岗位:
1、护目镜(面罩)的使用规定:
(1)电(气)焊割、打磨抛光、切削(割)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
(2)风电场安装人员在风沙区必须佩带护目镜。
2、劳动防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1)电气装配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戴棉纱手套,电焊(割)、带电作业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2)机械装配、装卸、吊装岗位必须佩戴棉布手套,特殊情况下佩戴防切割防护手套;
3、安全帽的使用规定:
(1)装配、安装、吊装和维护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公司员工、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
(3)装卸、搬运大型部件时必须戴安全帽。
4、工作服、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1)巡线员工在施工作业时都必须穿戴反光工作服;
(2)室外施工作业时雨天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防护鞋。
6、安全绳、安全带的使用规定: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安全带;
(2)汽车乘、驾时必须系安全带;
7、自吸式呼吸器的使用:从在火灾中逃生和消防救援时使用。
8、口罩和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从事地沟等有限空间作业时须佩戴口罩。对疑有有毒气体作业时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9、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10、个人防护用品损坏和失效情况时应予更换。
六、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制订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