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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调查的类型
公共关系调查工作由于目的、性质、范围、时序等各种因素不同,可以划
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调查具有不同的特点、适用范围和实施条件。了
解和掌握公共关系调查类型,有助于我们根据调查目的、调查要求等因素,选
择确定相适应的具体调查类型,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一)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个案调查
公共关系调查按照调查对象的多少,可划分为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个案
调查。
全面调查又称为普查,是指对调查对象的全体所作的逐个调查。全面调查
是一种一次性的调查,其目的是把握某一社会组织或某一公共关系现象在某一
特定时间点上的一定范围内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的优点在于它能够比较全面、
系统地把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为了调查组织的队伍状况或全体成
员对某种重大议案的态度和意见,而进行的全面调查,它对组织的决策具有重
要的影响作用。
抽样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所谓抽样调查,就是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
抽出一部分样本作为总体的代表进行调查,抽样调查的结果作为推断总体情况
的一种调查类型。
个案调查是在全部调查对象范围内选取个别调查对象进行调查的一种类型。
个案调查对于认识总体来讲是一种定性研究。这种定性研究由于对象比较少,
典型性程度的大小不一,所以调查结果的代表性得不到保证。
(二)定性调查和定量调查
定性调查和定量调查是按照公共关系调查的性质来划分的调查类型。
定性调查是以现有的文献资料或经验材料为依据,运用演绎、归纳、比较、
分类和矛盾分析等方法,对某一公共关系现象进行调查的一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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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调查有以下特点:1、定性调查所运用的方法大多是以典型调查方法来
获取资料,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获取结论。2、定性调查可以从纷繁复杂的事物中
探寻其本质特征和要素,从个别的、典型的材料中得出结论。3、定性调查得出
的结论大多具有概括性和概貌性。
定性调查还有一些缺点,需要在调查中予以注意。1、定性调查只调查了某
些典型组织或典型事物,忽视了同类性质事物和数量上的差异,以典型概括一
般。如果是对同类事物再进行一些调查,可能会得出有所差异的结论。例如,
组织内部的各部分同样实行岗位责任制,但是,组织内部的各部分对岗位责任
制的看法会有一些区别。2、定性调查得出的结论,受调查者主观成分的影响,
不同的人可以选择不同的对象进行调查,甚至不同人选择同一对象进行了调查,
其结论也会出现差异,甚至会出现相反的结论。3、用定性调查得出的结论,推
断所涉及的公共关系现象,如果推导的大前提失真,那就可能失之毫厘,差之
千里,很容易产生较大的失误,而这种失误还是不容易让人发觉的。
定量调查是运用概率、统计原理,对公共关系事物、现象的数量特征、数
量关系和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数量变化等方面进行的调查。
定量调查具有以下特点:1、在实际调查收集资料方面,定量调查强调运用
抽样技术选择样本。2、在对样本进行调查中,要运用变量、操作化、假设等概
念和方法进行量化研究。3、定量调查为认识公共关系事物的不同性质提供了量
的说明,通过量的调查来了解事物的性质,或者通过量的分析,了解某一公共
关系事物各要素之间的量的关系。
定量调查是一种科学的方法,它对于认识社会现象具有重要意义。定量调
查虽然受到广泛重视,但是有些公共关系现象还无法进行定量调查,有些公共
关系现象也只能进行粗略的定量调查。正因为如此,公共关系调查研究类型的
发展趋势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从定性出发,经过量化过程,再返回到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