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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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暂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目 录
1、开工审批管理 2
2、设计变更管理 2
3、施工图交底与会审管理 3
4、质量管理工作的原则、目标和质量保证体系 4
5、隐蔽工程管理 8
6、施工总平面及现场管理 9
7、施工测量管理 10
8、工程调度会议管理 12
9、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14
附录一:基建工程主要工作流程 16
附录二:工作表单填写说明 22
附录三:工作表单明细与表样 24
1、开工审批管理
1.1为保证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具备完善的开工条件,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1.2开工条件
1.2.1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已批准实施。
1.2.2劳动力已按计划进场。
1.2.3施工机械设备及检测仪表已进场,并布置就绪。
1.2.4管理人员已全部到位。
1.2.5开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已到,并已会审、交底。
1.2.6开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已进场,并进行必要的试验且符合规定要求。
1.2.7对特殊工种人员已进行培训,并取得资质上岗证。
1.2.8组织、质保、安全体系健全。
1.2.9开工前的各种手续已办妥。
1.3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首先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审查表》交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工程部,合格后填报《工程项目开工报审表》,经过审批后方可开工。
2、设计变更管理
2.1设计变更内容
2.1.1设计图纸有差错或遗漏。
2.1.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2.1.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2.1.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2.1.5施工差错并由有关方面提出的处理意见。
2.1.6上级机构的正式批件,要求设计予以变更。
2.2设计变更分类
2.2.1小型设计变更:次要设备或一般性材料代用,增补或修改施工详图(包括修改尺寸、孔洞,预埋件差错等),一般性修改及费用在 5 万元以下的变更项目。
2.2.2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不涉及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变更费用在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
2.2.3重大设计变更:涉及原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工艺系统与主要结构布置的修改、工程量的改变、进口范围的变化等超过 50 万元的变更。
2.3设计变更程序
2.3.1 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申请单应先办妥审批手续才能施工。
2.3.2 特殊情况经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后可先行施工,后补办审批手续。
2.3.3对小型及一般设计变更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由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申请单》提出《设计更改通知单》后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2.3.4对重大变更设计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正式行文提出,由设计单位核签,并由监理单位核签后交建设单位审签,并在必要时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3、施工图交底与会审管理
3.1目的和要求
3.1.1设计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工程特点、设计意图、熟悉图纸、明确特殊的施工要求、质量标准等,做到心中有数。
3.1.2交底与会审应在该项目开工之前,有关单位收到图纸 3 天后、图纸内容较多的或重要卷册 7 天后进行。
3.1.3施工单位拟开始施工使用的图纸必须经过图纸会审,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3.1.4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一般以卷册为单位,设计单位应提交完善的正式施工图纸。
3.1.5对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先分别交底与会审,待成套图纸到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
3.1.6在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安排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详细审查图纸,并代表本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3.1.7交底和会审由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记录并及时形成纪要,纪要须有各方人员的亲笔签名,并报建设单位工程部主管领导审阅。
3.2交底和会审的组织及参加人员
3.2.1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组织,总监或监理工程师主持。
3.2.2参加人员
3.2.2.1设计单位的主要设计人、卷册负责人或工地代表;
3.2.2.2建设单位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
3.2.2.3施工、调试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3.3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
3.3.1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3.3.2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3.3.2.1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适应。
3.3.2.2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3.3.2.3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
3.3.2.4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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