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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doc

发布:2018-02-15约3.07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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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 1、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组织 有分管领导、主管科室和人员。 2、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档案 建立档案并及时填写相关内容。 3、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资料 1)相关科室建立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传染病登记簿、实验室及放射线科做好阳性检测结果登记; 2)主管传染病疫情报告科室设立传染病总登记簿,要求登记及时、内容齐全; 3)传染病报告卡及相关记录按规定保存三年; 4)按月将传染病网络直报卡片导出以电子版的形式存档。 4、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要求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对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程序及交接有具体要求,要有奖惩细则和考核方案。 5、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1)一级及以上医院必须开展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并配备专用疫情报告电话和传真机,并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二级及以上医院必须配备专用微机; 3)尚未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单位按规定的时限将传染病报告卡上报所在区、县疾控中心; 4)不得出现漏报和迟报。 6、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专业培训 要求有培训教材、签到簿、考试试卷及总结。 7、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检工作 要求有自检方案、自检记录、总结及相关改进措施。 传染病防制 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科的建立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科,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科室严格执行。设有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隔离、消毒落实,医院无交叉感染事故: 1)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基本情况:标识明显(灯箱或指示);医患通道分开;“八专四有”(专用诊疗室、观察室、化验室、隔离室、处置室、药房、厕所、专医、护人员;有专用的诊疗设备、有抢救药品、有消毒器械、制定严格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 2)人员配备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情况:肠道门诊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诊断标准明确;日志(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化验室登记)填写完整;病例报告(将诊断患者登记在册); 3)感染性疾病科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诊疗技术、防护知识培训情况: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要求制度上墙),并按制度严格执行,按要求参加市疾控中心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 4)感染性疾病科的肠道门诊的培养率情况:菌痢培养率不低于20%,霍乱便培养率一般监测点不低于10%、长期监测点不低于30%。 2、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肠道专桌和发热诊室的设置 1)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按要求成立肠道专桌和发热诊室,并有独立的观察室;同时肠道专桌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诊断标准明确;日志(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化验室登记)填写完整;病例报告(将诊断患者登记在册)情况;各种法律法规、工作制度、诊疗技术、防护知识培训要求同上; 2)定期和不定期地按要求参加各级疾控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 3、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开展不明原因肺炎旬报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每逢3日将上一旬“开展不明原因肺炎旬报表”上报所辖区CDC; 2)出现伤寒、副伤寒、重症手足口病、实验室诊断阳性的细菌性痢疾病例时,按要求留取患者的样品和/或菌株; 3)出现传染病的聚集性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同时留取患者标本,配合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工作。 艾滋病与性病防制 1、艾滋病防制 1)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个人信息; 初筛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并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规定送检样品; 确诊的艾滋病病例按照《传染病法》规定的时限进行上报; 规范处置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 2、性病防制 1)有性病门诊的医疗机构布局、设施、人员配备合理,性病诊治规范; 2)无性病门诊的医疗机构须建立性病会诊转诊制度,及时转介病人; 3)性病疫情网报及时、准确、规范; 4)梅毒、淋病实验室检测按国家相关标准开展。 结核病防制 1、建立转诊制度 应建立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制度。 2、健康教育 健教宣传板应包含结防知识。 3、结防知识掌握 相关医生应掌握肺结核可疑症状、疑似肺结核诊断新标准。 4、疫情报告登记本填写 各科室及预防科应建立病人疫情报告登记本。 5、疫情报告质量 网报病人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地址(门牌号、村)及联系电话;“报卡生成日期”与“医生填卡日期”24小时;无漏报。 6、报告率 医院内科门诊疑似病人报告率≥300/10万。 虫媒疾病防制 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综合医院必须具备开展疟原虫血检的能力。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防制 1、肿瘤报告 1)医疗单位发病报告 ①认真开展肿瘤报告工作,确保无漏报、数据完整、准确: a. 肿瘤报告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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