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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重庆市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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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纲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主题内容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要求及方法。 1.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指南适用于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非工业生产和没有特殊污染产生的、以人居和人们社会经济、科教文化活动为主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的房地产开发类和社会产业类建设项目。 其中,房地产开发类主要包括: 住宅、公寓、公寓式写字楼及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型建筑项目; 行政、司法、税务、监察检查等政府机关办公建筑项目; 以居住为主的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类建设项目。 社会产业类主要包括: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批发、零售市场、餐饮、停车场、长途客运站、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娱乐服务、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高尔夫球场; 金融、证卷、保险、商贸等建筑项目; 居住区内的中、小学、托幼建设项目; 没有特殊污染物排放的教学、科研、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2 编制依据 3 环境影响评价形式 3.1 环境影响评价形式的判别 建筑面积<3万m2或 占地面积<1万m2 地处非敏感区② 环境影响登记表 低 高 建筑面积<3万m2或 占地面积<1万m2 地处敏感区 环境影响报告表 3万m2≤建筑面积<20万m2或 1万m2≤占地面积<10万m2 地处非敏感区 3万m2≤建筑面积<15万m2或 1万m2≤占地面积<5万m2 地处敏感区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专项评价报告 15万m2≤建筑面积<20万m2或 5万m2≤占地面积<10万m2 地处敏感区 环境影响 报 告书 建筑面积≥20万m2或 占地面积≥10万m2 全部 注:① 此表也适于金融、证卷、保险、商贸及没有特殊污染物排放的教学、科研建设项目; 按表中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判别的评价形式不一致时,取高的等级。 ② 敏感区指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 表3.1-2 社会产业类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判别表注 类 别 建 设 规 模 项目与环境 的关系 环评形式 批发、零售市场、超市、餐饮、娱乐服务 不限 地处敏感区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专项评价报告 地处非敏感区 环境影响登记表 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 不限 地处敏感区 环境影响报告表 占地面积≥3万m2 地处敏感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 体育场 容纳人数≥5万人 敏感与否不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容纳人数<5万人 环境影响报告表 体育馆 容纳人数≥1万人 敏感与否不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容纳人数<1万人 环境影响报告表 高尔夫球场 不限 敏感与否不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 停车场 车位≥2000 敏感与否不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 车位<2000 环境影响登记表 长途客运站、驾校 不限 敏感与否不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小学、托幼所 在校(园所)师生≥1500人 敏感与否不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 在校(园所)师生<1500人 环境影响登记表 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所(站) 医院床位≥500、疗养院床位≥700、专科防治所(站)床位≥200 环境影响报告书 床位分别小于上列数 环境影响报告表 卫生站(所)、血站 不限 敏感与否不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① 表中医疗卫生是指没有特殊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② 敏感区指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和社会关 注区。 3.2 环评形式的调整 3.3 环评专题 前言:建设业主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简介 √ / / 1 总则: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评价项目的由来,评价的总体构思,评价专题设置及评价重点,编制依据,采用的标准,环境敏感点或环境保护目标 √ √(注2) √(注2) 2 建设项目概况 √ √ √ 3 工程分析:施工期、营运期 √ √ √ 4 环境现状评价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 √ √ 5 环境质量影响评价:(水、气、噪声、固体废物) √ √ √ 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注2) √(注2) 7 人居环境适宜性评价 √ / / 8 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 √(注2) √(注2) 9 外排污染物总量核定 Ο Ο Ο 10 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 √ / / 11 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 √ √ √ 12 环境现状主要污染源调查 Ο / / 13 环境现状特征污染源或特征污染物调查 √ √ / 14 社会环境调查 Ο Ο Ο 15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Ο / / 16 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Ο / / 17 绿色人居环境评价或分析 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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