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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需水量试验方法操作细则
1.0 目的
为了正确、合理地在混凝土中应用粉煤灰, 使之掺入混凝土后达到改
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水泥、降低混凝土成本,以适应
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依据 GB/T1596-2005)。
2.0 试验材料和仪器设备
2.1 材料
a.水泥: GSB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
b.标准砂:符合 GB/T17671-1999 规定的 0.5mm~1.0mm 的中级砂;
c.水:洁净的饮用水。
2.2 仪器设备
a. 水泥胶砂搅拌机: 符合 GB/T17671-1999 规定的行星式水泥胶砂搅
拌机;
b.流动度跳桌:符合 GB/T2419 规定;
c.圆柱捣棒:由金属材料制成,直径 20mm,长约 200mm;
d.截锥圆模及模套:截锥圆模尺寸 :高 60±0.5 毫米
上口内径 :φ70±0.5 毫米
下口内径 : φ100±0.5 毫米
模套须与截圆模配合。截锥模与模套用金属材料制成;
e.天平:量程不小于 10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1g;
f.游标卡尺:量程不小于 300mm,分度值不大于 0.5mm;
g.小刀:刀口平直,长度大于 80mm。
3.0 试验步骤
3.1 胶砂配比按下表
胶砂种类
水泥 /g
粉煤灰 /g
标准砂 /g
加水量 /ml
对比胶砂
250
—
750
125
试验胶砂
175
75
750
按流动度达到 130mm~140mm 调整
3.2 试验胶砂按 GB/T17671 规定进行搅拌。
3.3搅拌后的试验胶砂按 GB/T2419 测定流动度,当流动度在 130mm~
140mm
范围内,记录此时的加水量;当流动度小于
130mm 或大于
140mm
时,重新调整加水量,直至流动度达到 130mm~140mm 为止。
4.0 结果计算
需水量比按下式计算:
L1
X 100
125
式中: X —需水量比,单位为百分数( %);
L 1—试验胶砂流动度达到 130mm~140mm 时的加水
量,单位为毫升( ml);
125—对比胶砂的加水量,单位为毫升( ml)。
计算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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