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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力思考.doc

发布:2018-11-20约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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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力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农村信用社一直担负着繁重的支农任务,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自身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被称为银行业中的“弱势群体”。如何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力偏弱的主要原因 一 设立的先天不足。农村信用社的设立与其他银行相比存在先天不足的因素。它是在当时大办“三社”的形势下产生的,前身为设在各村供销社内部的信用部,是供销社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组织与调剂当地农民之间的资金余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属于信用互助组织,后由小到大逐步发展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省联社,但是时至今日仍没有负责管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全国性组织,经营上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 ”,基本上是“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 。 二 管理体制不顺畅,主管部门不明确。农村信用社自成立开始,就在不断改革中成长,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之前,其管理体制改革大体经过四个阶段:1951至1958年,1958至 1979年,1979至 1996年和1996至2003年。这四个不同管理阶段虽有变化,实际上都是由国家金融机构管理,事实证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国家金融机构人力、手段有限,鞭长莫及,根本难以真正管好信用社。主管部门多次易主,“一人一个打法”,使农村信用社的自主经营受到了严重干扰,自我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市场竞争力更无从谈起。 三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很不充分。一是农村金融服务出现空白点。据权威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零金融机构乡镇 ”数2868个,只有1家金融机构的乡镇有8901个。二是设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不齐全。农村金融市场只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两类机构。这两类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也不尽相同,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被喻为“抽水机”。农村信用社提供存、贷款服务,深得农民认可。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在当地独家提供信贷服务,独占卖方市场,“高枕无忧 ”,竞争意识、市场化经营意识日渐淡薄,经营管理缺乏创新,在同业竞争中逐渐处于劣势。 二、制约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 一 法人治理结构长期不完善。法人治理是指为解决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而设定的制度安排。具体来说,主要指公司“三会”及高级管理层等组织机构设立和运作的机制制度。虽然经过改革,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取得了突破,实现了以县联社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实行了理事长与主任的分设,但这只是在形式上发生了一些改变,实质上的“三会 ”制度并没有得到具体落实 ,执行上“偏离度”较大。内部运作方式仍然延续以往的做法,事实上理事长仍是单位“一把 手”,主任 、监事长、副主任仍沿续“三会 一层”制度实行前的班子排序。没有真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激励和约束的经营机制。 二 人员臃肿,人才匮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员工数量不断增加,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低的问题日渐突出。一是员工总量偏大,超过业务量的实际需要。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员工21276万人,人均创利仅2万元,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8%。二是文化程度低,高素质人才缺乏。在正式员工中,高中 中专 和初中学历的占55% ,专科学历的占37%,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具备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市场运作和业务创新等方面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三是年轻员工占比低,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员工的平均年龄近39岁,40岁以上员工 占48%。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部分员工只能满足传统业务操作的要求,具备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市场运作和业务创新等方面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特别是能够担当改革和发展重任的核心人才严重匮乏。 三 服务手段落后,电子化程度较低。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处于支农前线,而处于贫困中的农民对金融业务种类和服务手段的要求很低。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往往仅靠一支笔、一张纸和一把算盘就可以办理业务,造成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建设长期落后,有的农村信用社仍采用原始的手工记账方式,储蓄不能通存通兑,结算需要其他银行代转。 四 历史包袱沉重,发展受到制约。农村信用社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干预,发放了一些偏离支农轨道的大额贷款。在当时法律法规不完善、担保条件较低的情况下,贷款风险没有显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些贷款的风险逐渐暴露出来。借款企业也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逐渐采取承包、转制、破产等形式退出市场,变相逃废信用社债务,给信用社造成极大的损失。在农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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