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商事登记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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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亿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为:珠海亿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恒和中心1015。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工商代理,小额贷款、商务服务,企业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旅游咨询、代订酒店、代订机票、签证咨询、会议会展、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服务、旅游租车。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拾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名称)
公司股东共 个,分别是:
1、姓名: ,性别: ,年龄: 岁,籍贯
,户口所在地 ;
2、姓名: ,性别: ,年龄: 岁,籍贯
,户口所在地 ;
3、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所: ;
4、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所: ;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按股东是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社团法人等进行填写,股东较多的可按序号自行增加或减少该内容,填写完后删除本提示)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其中:实缴出资
万元,未缴出资于 年 月 日前缴足。
2、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其中:实缴出资
万元,未缴出资于 年 月 日前缴足。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按股东实际情况进行填写,股东较多的可按序号自行增加或减少该内容,填写完后删除本提示)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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