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利辉木材加工厂年加工20万张木皮项目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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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利辉木材加工厂年加工20万张木皮项目
一、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褚邱村300米路北,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032.19,东经114°3415.84。项目厂址东侧隔道路为耕地、南侧为废弃养猪场、西侧为耕地、北侧为空地。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300米处的褚邱村。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24m2。项目主要建筑物为生产车间,烘干车间及值班室等项目。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占总投资的4.29%。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
二、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内主要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保护目标。
三、工艺分析:
(1)烘干:将外购的小规格木皮水分含量有的过高,需要用烘干机进行烘干,去除多余水分,烘干机采用电加热。
(2)拼皮:烘干后的木皮依次放在拼接机上,拼接机本身带有加热颗粒状热熔胶部分,用带有溶化后热熔胶的细线把小规格木皮连在一起。
四、项目安全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非绿化季节按照2个月进行核算,厂区设防渗蓄水池,蓄水池容积5m3,不外排。春季后,用于厂区绿化。厂区设置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作农肥。
(2)废气:本项目的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拼皮工序和颗粒物工序。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拼皮工序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极微量颗粒物,经密闭管道引入到1套UV光解催化氧化装置处理,然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拼皮工序未进入集气罩的非甲烷总氢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拼皮工序中,由于一部分外购小规格木皮形状不规整,需要进行修剪,在修剪的过程中,会产生极微量的颗粒物,经门、窗到达室外无组织排放,符合《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中2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的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烘干机、电炉、拼接机、叉车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0~85dB(A)。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褚邱村300米路北,项目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032.19,东经114°3415.84。项目厂址东侧隔道路为耕地、南侧为废弃养猪场、西侧为耕地、北侧为空地。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300米处的褚邱村。评价区域内无文物、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敏感点,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365米处的褚邱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工程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