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周红兰木材加工厂年产木皮1000吨建设项目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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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瑞杰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项目
一、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南协神村村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2117.06、东经114°336.87。本项目东侧、西侧为其他木皮厂,南侧为道路,北侧为农田。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0%。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14m2。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东距最近的敏感点南协神村115m。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
二、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内主要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保护目标。
三、工艺分析:
(1)脱皮:本项目所购湿杨木为截断后的杨木段,不再需要截断,通过找圆机将湿杨木段的外层树皮脱出。
(2)旋切:通过旋切铡皮一体机,将脱皮后的杨木段旋切成为一张一张的木皮。
(3)打包:旋切好的木皮打包,暂存在生产车间成品储存区,外运出售。
四、项目安全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盥洗废水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为了最大程度避免本项目生活废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旱厕、防渗蓄水池10m3防渗蓄水池1座进行防渗处理。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杨木段脱皮、旋切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所用的原料杨木段含水率较高,在脱皮、旋切加工时起尘量较少,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封闭车间,所有设备均位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主要噪声为找圆机、旋切铡皮一体机运行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木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污泥。边角料、木屑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污水处理污泥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五、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新乐市东王镇康兴村村南,中心坐标为北纬38°199.80、东经114°5155.16,厂区北侧为空地,西侧是村路,隔路为空地,南侧为闲置厂房,东侧为空地。项目厂界北距康兴村710m,西距东岳村690m,东南距西王村920m。评价区域内无文物、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敏感点。距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690m处东岳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工程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